绩溪县S207文岩路K118+468-K143+342段灾害防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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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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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招标人 | 名称:绩溪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绩溪县华阳镇扬之南路21号 |
代理机构 | 名称:安徽广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绩溪县客运枢纽站修理厂三楼 |
项目名称 | 绩溪县S207文岩路K118+468-K143+342段灾害防治工程 |
项目编号 | JXX-GC-GK-2023020 |
开标时间 | 2023年3月15日9时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奕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西路159号黄山花园7幢301室 投标报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8元 工期(交货期):12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100.00 项目负责人:赵路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234212109650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珂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淮南市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新桥创业家苑小区3#综合楼306 投标报价:4281498.79元 工期(交货期):12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9.98 项目负责人:姬刊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234181894633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绿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高新技术开发区移湖西路16号 投标报价:4279822.88元 工期(交货期):12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9.96 项目负责人:张海波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234151671832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1、安徽华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梓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伟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子扬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联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筑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博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北中立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安徽旭扬建设有限公司、贵州盛世昊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昱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徽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徽丰建设有限公司、国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蜀万建设有限公司、安徽敏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中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玉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励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宣城华畅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利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启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宣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易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华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审查相关证明材料,商务、技术文件初步评审不通过。 |
公示时间 | 2023年3月16日-2023年3月20日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电话:0563-8152747,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63-8161768。(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绩溪县交通运输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8162662。(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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