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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澜南路(魁奇一路至澜石二路)慢行系统及道路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工程建设中标候选人公示-房建市政类型模板
金澜南路(魁奇一路至澜石二路)慢行系统及道路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金澜南路(魁奇一路至澜石二路)慢行系统及道路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招标单位: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从  2023年03月14日17时 至 2023年03月17日17时止
  金澜南路(魁奇一路至澜石二路)慢行系统及道路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招标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组织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该项目评标过程、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3月14日17时 至 2023年03月17日17时。      
     













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投标报价(元)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工期(交货期)/工期(交货期承诺)质量/承诺
第一候选人佛山市宏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8563220.42黎奇/粤244202020210806674日历天/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投诉处理及标后监管工作的通知》(佛建〔2019〕115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投诉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十日内提交书面投诉,质疑、投诉应一次性针对所有中标候选人提出。      
       提起投诉的,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佛发改招〔2013〕14号)的规定提交材料。

异议受理单位: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澜石魁奇二路2号
邮编:528000

     投诉接收部门: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话:0757-83105864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三路28号广东省(佛山)软件产业园1号楼4楼403室      
     邮编:528000      
     

               
 
招标代理:广东华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工
电 话:0757-82250109
传 真:0757-82250109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18号之一3、4层
邮 编: 51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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