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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利市财政局关于对城区LED路灯节能升级改造材料采购项目(第二次)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名称:城区LED路灯节能升级改造材料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宿迁万点星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宿迁市沭阳县月星国际家居生活广场2-3171
被投诉人:监利市户外广告和燃气路灯服务中心
地 址:监利市容城镇民主路319号
相关当事人:卓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1号院1幢10层1001-1003号
三、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宿迁万点星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参加监利市户外广告和燃气路灯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委托卓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组织的《城区LED路灯节能升级改造材料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JLS-202212-FS001(2))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因对被投诉人、代理机构质疑事项答复不满意,分别于2023年2月6日、2023年2月13向本机关提起投诉,鉴于投诉人两次投诉事项均为同一项目,本机关决定将投诉人的两次投诉合并处理。
(二)投诉事项1:该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投诉事项2:该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办法违法;
投诉事项3:采购代理机构拒收投诉人邮寄的质疑函。
(三)投诉请求
1、对被投诉人、代理机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2、废除中标结果,修改采购文件。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认定投诉事项1不成立,投诉事项2、3成立。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规定,本机关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采购人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针对代理机构未按规定编制招标文件和拒收法定期限内投诉人提出质疑的问题,本机关将依法另行处理。
五、其他补充事宜

监利市财政局
2023年0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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