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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318)金华市婺城区社会福利院院民楼翻建及附属工程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华市婺城区社会福利院院民楼翻建及附属工程,已由金华市婺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018-330702-84-03-029502-000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华市婺城区社会福利院。项目已具备监理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
2.1本工程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包含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及水电安装工程,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工程预算约292万元人民币。本工程监理费最高限价为7.8万元。
2.2 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监理;
2.3 工程建设地点:金华市汤溪镇中山路108号;
2.4计划工期:与施工工期同步;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定的合格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工程拟派的项目总监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换项目总监;
3.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总监理工程师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3.5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总监理工程师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6投标单位须提供从“金华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的《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证明》;
3.7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上述3.3、3.4、3.5要求的承诺书。
4.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4.1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拟派总监需提供本单位的社保缴纳个人清单;
4.2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副本;
4.3拟任项目总监注册证书;
4.4提供从“金华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的《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证明》。
4.5项目总监须为本单位在册人员证明【分别提供社保处出具的开标前近3个月(2018年6月、2018年7月、2018年8月)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个人缴纳对账单】。
5.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制。
6.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投标单位在提交完整的报名资料后,向招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7.报名时间: 2018年10月17日~18 日 (上午9:00—11:30,下午2:00-- 4:30时)
8.报名地点:金华市婺城区社会福利院(金华市汤溪镇中山路108号)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华市婺城区社会福利院          代理机构:浙江展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汤溪镇中山路108号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婺州城市广场A6-16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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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 10 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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