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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419)婺城区安居工程城中村改造项目(勤俭一期)后期检测服务单位招标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婺城区安居工程城中村改造项目(勤俭一期)后期检测服务单位招标,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现有项目单体共8幢建筑,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69358.95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47313.36 ㎡,地下建筑面积 21207.63 ㎡。本次预算约 172613元。
2.2 招标范围:对婺城区安居工程城中村改造项目(勤俭一期)项目的后期检测(包括建筑节能检测、室内环境(空气)检测、综合布线检测、消防设施及电气检测、水质检测、烟道检测(2#楼18层、3#楼14层、4#楼18层、5#楼11层、6#楼14层、7#楼14层))等,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3 工程建设地点:金华市委党校南侧,芙峰街西侧;
2.4 服务期限:符合项目整体进度要求。
2.5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规范、规定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范围至少涵盖四项招标范围内的检测内容)的独立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的实体,且须通过CMA计量认证,并具备较强的经济、技术、设备等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具有相应规模的检测经验;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如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时,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3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3.4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5 潜在投标人在开标时,需提供上述3.2、3.3、3.4这三条要求的承诺书;
4、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法人公章的复印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1)企业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副本;3)项目负责人证书及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册人员证明【分别提供社保处出具的开标前近3个月(2018年08月、2018年09月、2018年10月)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个人缴纳对账单】;4)本招标公告3.5条要求提供的承诺书。
5、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在提交完整的报名资料后,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份,售后不退。
6、报名时间及地点:2018年11月21日~11月27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时,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报名地点: 婺城区人民政府新狮街道办事处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金华市江城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宾虹西路2666号              地 址:金华市双溪西路101号金华宾馆大厅二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18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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