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聘请张佩瑛、陈理华、陈宝华、陈永华行政诉讼一审专项法律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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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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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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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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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关于政府聘请张佩瑛、陈理华、陈宝华、陈永华行政诉讼一审专项法律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后)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光明区光明街道城市建设办
地址: 光明区光明街道市政综合楼四楼
联系人: 朱小姐
联系电话:0755-27122527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 2023年3月17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实施购买后)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张佩瑛、陈理华、陈宝华、陈永华行政诉讼一审专项法律服务 | |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共有3家供应商参与投标该项目:广东宝城(前海)律师事务所报价29300元;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报价29000元;广东连越(深圳)律师事务所报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广东连越(深圳)律师事务所提供完整服务资质证明,并以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的服务价格承接此项目。 | |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广东连越(深圳)律师事务所 | |
项目成交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 |
服务内容和承诺: (一)工作地点:光明区光明街道城市建设办 (二)服务内容: 1.准备诉讼服务方案; 2.深入研究案件并起草本案的行政答辩状,提出证据材料清单初稿交街道审核确认; 3.汇报本案的代理思路,参与街道组织的行政诉讼案庭前讨论、演练会议; 4.根据讨论、演练会议的结果,调整应诉策略,最终形成行政答辩状及证据材料清单; 5.联系法院,提交行政答辩状及证据材料清单,并与法院保持沟通,做好案件开庭前的准备; 6.按照法院要求参加庭审,并根据庭审情况适时调整应诉策略及辩论内容; 7.做好案件跟踪,配合街道接收判决并提醒街道相应的诉讼期限; 8.完成案件结案工作。 (三)服务期限:至案件结案为止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光明区光明街道城市建设办
地址: 光明区光明街道市政综合楼四楼
联系人: 朱小姐
联系电话:0755-27122527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 2023年3月17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