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上半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技术服务(省抽)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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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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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概况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上半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技术服务(省抽)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 10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JSTCC2302210741
1.2项目名称: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上半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技术服务(省抽)
1.3预算金额:2520万元人民币
采购项目(省抽)任务分包明细表
1.4采购需求:为高质量完成年度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现向全国范围内进行检验机构公开招标,承担2023年上半年江苏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
1.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6月20日完成。
1.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7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为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公司成立之后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由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次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至少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CMA资质附表中的项目包含所投标包检测内容:监督抽检任务检测项目需包含《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3年版》中项目;评价抽检任务检测项目需包含《食品安全评价抽检实施细则2023年版》中项目(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CMA资质附表复印件及CMA资质附表中的项目包含所投标包检测内容的承诺函加盖公章)。
2.3.2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2.3.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3.2.2除单一来源项目外,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3.2.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通过以上查询渠道,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 03 月 20 日至2023年 03 月 27 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jstcc.cn/)
方式:投标人须在https://www.jstcc.cn/平台注册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注册、登录入口为“JSTCC(新版)”,之前在“JTCC(旧版)”注册过的投标人,请从“JSTCC(新版)”入口登录,并完善用户信息后再关注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支持电话:4000580203)。
注册时的联系人须为负责本项目的联系人。本项目后续相关通知将通过https://www.jstcc.cn/平台直接发送给此联系人。投标人注册的联系人信息错误是其自身的风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
平台服务费:500元/包,支付完成后,平台提供在线下载电子发票。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04月 10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
方式:邮寄提交。请供应商将投标文件通过顺丰或其它可靠快递,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寄送到以下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1418室。快递收件人:徐工、联系电话:15995128223。快递外包装应按密封要求进行标记。文件寄出后,请以短信方式将“供应商名称+所投标项目编号+标包号+快递公司名称+快递单号”发送至快递收件人联系电话。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寄送到,请充分考虑文件在途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政府采购支持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6)《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07号龙江大厦
联系人:陈主任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附件: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上半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技术服务(省抽)招标文件.doc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上半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技术服务(省抽)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 10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JSTCC2302210741
1.2项目名称: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上半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技术服务(省抽)
1.3预算金额:2520万元人民币
采购项目(省抽)任务分包明细表
任务名称 | 批次数 | 南京 | 无锡 | 徐州 | 常州 | 苏州 | 南通 | 连云港 | 淮安 | 盐城 | 扬州 | 镇江 | 泰州 | 宿迁 |
监督抽检 | SC | SC1 | SC2 | SC3 | SC4 | SC5 | SC6 | SC7 | SC8 | SC9 | SC10 | SC11 | SC12 | SC13 |
6400 | 545 | 545 | 480 | 480 | 545 | 480 | 470 | 470 | 470 | 480 | 475 | 485 | 475 | |
风险监测 | FK | FK1 | FK2 | FK3 | FK4 | FK5 | FK6 | FK7 | FK8 | FK9 | FK10 | FK11 | FK12 | FK13 |
3200 | 250 | 245 | 250 | 245 | 250 | 245 | 245 | 245 | 245 | 245 | 245 | 245 | 245 | |
评价抽检 | PJ | PJ1 | PJ2 | PJ3 | PJ4 | PJ5 | PJ6 | PJ7 | PJ8 | PJ9 | PJ10 | PJ11 | PJ12 | PJ13 |
3600 | 360 | 350 | 308 | 203 | 378 | 362 | 268 | 276 | 252 | 204 | 204 | 220 | 215 | |
合计 | 13200 | 1155 | 1140 | 1038 | 928 | 1173 | 1087 | 983 | 991 | 967 | 929 | 924 | 950 | 935 |
采购事项 | 2023年上半年省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技术服务(省抽) | ||||||
包 | 采购内容 | 地区 | 明细 | 批次数 | 采购单价 | 采购金额(万元) | 采购方式 |
1 | 31个食品大类(含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 | 苏州 | SC5+PJ5 | 923 | 约1900元/批次 | 188 | 公开招标 |
2 | 33个食品大类(含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 | 南京 | SC1+PJ1 | 905 | 184.4 | ||
3 | 32个食品大类(含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 | 无锡 | SC2+PJ2 | 895 | 182.4 | ||
4 | 31个食品大类(含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 | 徐州 | SC3+PJ3 | 788 | 160.6 | ||
5 | 31个食品大类(含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 | 常州 | SC4+PJ4 | 683 | 139.6 | ||
6 | 32个食品大类(含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 | 南通 | SC6+FK6 | 725 | 135.7 | ||
7 | 31个食品大类(含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 | 连云港 | SC7+FK7 | 715 | 133.7 | ||
8 | 30个食品大类(含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 | 淮安 | SC8+FK8 | 715 | 133.7 | ||
9 | 30个食品大类(含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 | 盐城 | SC9+FK9 | 715 | 133.7 | ||
10 | 31个食品大类(含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 | 泰州 | SC12 | 485 | 100 | ||
11 | 31个食品大类(含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 | 扬州 | SC10 | 480 | 99 | ||
12 | 30个食品大类(含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 | 镇江 | SC11 | 475 | 98 | ||
13 | 30个食品大类(含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 | 宿迁 | SC13 | 475 | 98 | ||
14 | 6个食品大类 | 南通 | PJ6 | 362 | 72.4 | ||
15 | 6个食品大类 | 淮安 | PJ8 | 276 | 55.2 | ||
16 | 6个食品大类 | 连云港 | PJ7 | 268 | 53.6 | ||
17 | 6个食品大类 | 盐城 | PJ9 | 252 | 50.4 | ||
18 | 6个食品大类 | 泰州 | PJ12 | 220 | 44 | ||
19 | 22个食品大类 | 宿迁 | PJ13 | 215 | 43 | ||
20 | 6个食品大类 | 扬州 | PJ10 | 204 | 40.8 | ||
21 | 6个食品大类 | 镇江 | PJ11 | 204 | 40.8 | ||
22 | 14个食品大类 | 南京 | FK1 | 250 | 37.5 | ||
23 | 14个食品大类 | 徐州 | FK3 | 250 | 37.5 | ||
24 | 14个食品大类 | 苏州 | FK5 | 250 | 37.5 | ||
25 | 14个食品大类 | 无锡 | FK2 | 245 | 36.75 | ||
26 | 14个食品大类 | 常州 | FK4 | 245 | 36.75 | ||
27 | 14个食品大类 | 扬州 | FK10 | 245 | 36.75 | ||
28 | 14个食品大类 | 镇江 | FK11 | 245 | 36.75 | ||
29 | 14个食品大类 | 泰州 | FK12 | 245 | 36.75 | ||
30 | 14个食品大类 | 宿迁 | FK13 | 245 | 36.75 | ||
总计 | | 13200 | | 2520 | |
1.4采购需求:为高质量完成年度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现向全国范围内进行检验机构公开招标,承担2023年上半年江苏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
1.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6月20日完成。
1.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7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为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公司成立之后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由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次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至少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CMA资质附表中的项目包含所投标包检测内容:监督抽检任务检测项目需包含《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3年版》中项目;评价抽检任务检测项目需包含《食品安全评价抽检实施细则2023年版》中项目(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CMA资质附表复印件及CMA资质附表中的项目包含所投标包检测内容的承诺函加盖公章)。
2.3.2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2.3.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3.2.2除单一来源项目外,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3.2.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通过以上查询渠道,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 03 月 20 日至2023年 03 月 27 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jstcc.cn/)
方式:投标人须在https://www.jstcc.cn/平台注册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注册、登录入口为“JSTCC(新版)”,之前在“JTCC(旧版)”注册过的投标人,请从“JSTCC(新版)”入口登录,并完善用户信息后再关注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支持电话:4000580203)。
注册时的联系人须为负责本项目的联系人。本项目后续相关通知将通过https://www.jstcc.cn/平台直接发送给此联系人。投标人注册的联系人信息错误是其自身的风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
平台服务费:500元/包,支付完成后,平台提供在线下载电子发票。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04月 10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
方式:邮寄提交。请供应商将投标文件通过顺丰或其它可靠快递,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寄送到以下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1418室。快递收件人:徐工、联系电话:15995128223。快递外包装应按密封要求进行标记。文件寄出后,请以短信方式将“供应商名称+所投标项目编号+标包号+快递公司名称+快递单号”发送至快递收件人联系电话。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寄送到,请充分考虑文件在途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政府采购支持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6)《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07号龙江大厦
联系人:陈主任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附件: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上半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技术服务(省抽)招标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