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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港高速公路工程(西外环—临港)海域使用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津港高速公路工程(西外环-临港)已由原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以《关于津港高速公路工程(西外环-临港)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市政公路管理计【2011】74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海域使用技术服务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天津市滨海新区。路线全长11.27公里,项目总投资约为27.4719亿元。
2.2 招标范围及技术服务内容: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为津港高速公路工程(西外环—临港)项目—津港高速与海滨大道互通立交工程(一期)海滨大道东侧部分匝道使用海域(86410.08㎡)办理海域使用权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主要任务包括:海域使用现状调查、宗海图测绘、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编制、组织相关评审并配合完成海域使用权手续办理。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取得海域使用权手续。
2.4 招标控制价:19.35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省级及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海洋测绘)乙级或以上资质。近3年(合同签订时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完成一项海域使用论证技术服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
3.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无经营异常情况。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20日至2023年03月24日(3月24日17:00截止),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发送至6158797@qq.com邮箱,并注明:1、项目名称;2、投标单位名称;3、联系人;4、联系方式;5、投标单位联系邮箱;6、增值税开票种类及具体开票信息。递交报名资料后,投标人应向项目联系人电话确认。
4.2 本公司向经审查后合格的投标人通过报名邮件提供的邮箱发送电子招标文件。审查未通过的邮件告知但不予发放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3月28日9时30分。
5.2 投递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八大街81号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工程部,邮编300457(当面送达或邮寄),同时请投标人出具不能到达现场开标并认可开标结果的声明。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3年3月28日9时30分
6.2 开标地点: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楼会议室
7.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工; 联系电话:18522432227   邮箱:6158797@qq.com
 
 
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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