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宿豫区来龙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2021年度工程信息化中心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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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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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A32000000010039320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宿迁市宿豫区来龙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2021年度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宿迁市宿豫区来龙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2021年度实施方案的批复》苏发改农经发 [2021] 11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省及区级财政资金,招标人(项目法人)为宿迁市宿豫区农水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苏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信息化中心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江苏省宿豫区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来龙灌区位于宿迁市宿豫区东部,涉及宿豫城区及14个乡镇(街道),灌区总面积109.75万亩,其中,耕地面积58.99万亩。设计灌溉面积52.5万亩。宿迁市宿豫区来龙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2021年度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渠道整治3 条,总长22.85千米,其中包含二干渠11.60千米,二干一分干渠8.45千米,周马支渠2.80千米;排(灌)沟整治2 条,总长8.87千米;河、渠道整治沿线建设配套影响建筑物共计71 座,其中新、拆建及改造泵站工程9座,新、拆建及改造水闸46 座、涵洞14座,拆建桥梁2座;建设堤顶巡检道路9.5千米,建设信息化中心1 处。概算总投资20249万元。
2.3招标范围:宿迁市宿豫区来龙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2021年度工程信息化中心土建及安装工程等批复建设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1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通知为准。
2.5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验收证明(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三者缺一不可)。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投标时无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5)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下同)有担任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验收委员会出具的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三者缺一不可;4.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注:1.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6)技术负责人要求:/。
(7)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为A、B、C三类)。
(9)信用等级要求:/。
(10)施工设备要求:具有承担本合同施工的能力。
(11)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项目经理近3年内未因行贿犯罪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
②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3 月27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到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2)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12日 9时30 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不见面交易大厅网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C=A×P×M+B×N
其中A—最高投标限价;
P—折算系数:分100%、99%、98%三种,开标时现场随机抽取其一,作为取用的数值;
M—最高投标限价折算后占基准价权重:分0.60、0.65、0.7三种,开标时现场随机抽取其一,作为取用的数值;
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平均值,计算方法为:
有效投标报价小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均剔除,剔除后:当有效投标人在5家以下时,全部参与算术平均值计算;当有效投标人在5家(含)以上且不足10家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一个后计算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人在10家(含)以上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计算算术平均值。
N—B值占基准价权重,N=(1-M);
特别规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436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总分值为100分,分值构成详见7.5。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7.6关联标段限制中标项目数量规定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宿迁市宿豫区农水工程建设处
地 址:宿豫区水利局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单位:江苏苏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郁金香路30号吉美思大楼B座306室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025-86570485 17314458268
开 户 行:中信银行南京市上海路支行
帐 号:732151018280001181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宿迁市宿豫区来龙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2021年度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宿迁市宿豫区来龙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2021年度实施方案的批复》苏发改农经发 [2021] 11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省及区级财政资金,招标人(项目法人)为宿迁市宿豫区农水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苏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信息化中心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江苏省宿豫区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来龙灌区位于宿迁市宿豫区东部,涉及宿豫城区及14个乡镇(街道),灌区总面积109.75万亩,其中,耕地面积58.99万亩。设计灌溉面积52.5万亩。宿迁市宿豫区来龙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2021年度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渠道整治3 条,总长22.85千米,其中包含二干渠11.60千米,二干一分干渠8.45千米,周马支渠2.80千米;排(灌)沟整治2 条,总长8.87千米;河、渠道整治沿线建设配套影响建筑物共计71 座,其中新、拆建及改造泵站工程9座,新、拆建及改造水闸46 座、涵洞14座,拆建桥梁2座;建设堤顶巡检道路9.5千米,建设信息化中心1 处。概算总投资20249万元。
2.3招标范围:宿迁市宿豫区来龙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2021年度工程信息化中心土建及安装工程等批复建设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1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通知为准。
2.5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验收证明(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三者缺一不可)。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投标时无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5)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下同)有担任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验收委员会出具的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三者缺一不可;4.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注:1.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6)技术负责人要求:/。
(7)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为A、B、C三类)。
(9)信用等级要求:/。
(10)施工设备要求:具有承担本合同施工的能力。
(11)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项目经理近3年内未因行贿犯罪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
②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3 月27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到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2)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12日 9时30 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不见面交易大厅网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 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 项目经理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 技术负责人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8.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9.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10.信用等级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
11.施工设备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
12.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1)项规定 |
13.社会保险 | 符合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
14.联合体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
15.分包人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
16.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7.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C=A×P×M+B×N
其中A—最高投标限价;
P—折算系数:分100%、99%、98%三种,开标时现场随机抽取其一,作为取用的数值;
M—最高投标限价折算后占基准价权重:分0.60、0.65、0.7三种,开标时现场随机抽取其一,作为取用的数值;
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平均值,计算方法为:
有效投标报价小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均剔除,剔除后:当有效投标人在5家以下时,全部参与算术平均值计算;当有效投标人在5家(含)以上且不足10家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一个后计算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人在10家(含)以上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计算算术平均值。
N—B值占基准价权重,N=(1-M);
特别规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436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总分值为100分,分值构成详见7.5。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2.2.4(2) | 单位实力评分标准 | 类似项目业绩 |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合同价≥4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有1项得1分,最高得2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3、验收证明(验收委员会出具的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三者缺一不可;4、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单位与项目经理个人的同一业绩不重复计分。 | 2 |
2.2.4(3) |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 | 项目经理业绩 | 拟任项目经理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担任单项合同价≥4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业绩有1项得1分,最高得1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3、验收证明(验收委员会出具的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三者缺一不可;4、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单位与项目经理个人的同一业绩不重复计分。 | 1 |
管理人员配备 |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文件-主要人员汇总表当中拟派人员)满足工程需要,须明确技术负责人,并配备质检员、施工员、资料员、安全员、材料员齐全(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得2分,缺一个扣0.4分。(每人只认一证) 均须提供2022年1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或以上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2 | ||
2.2.4(4)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 施工布置 | 工场布置和其它临时设施设计合理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2 |
施工进度 | 施工进度计划合理的得1分;工期保证措施可行的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2 | ||
施工机具及劳动力配置 | 施工机具设备配置合理,能满足施工强度要求的得1分;劳动力配置合理,能满足施工强度要求的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2 | ||
材料 | 工程原材料(包括采购质量控制措施可行等)、成品半成品、中间产品的合格性进行抽检的保证及措施可行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4 | ||
地基基础 | 地基基础(含基坑支护)施工方案可行、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可行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3 | ||
房屋建筑工程 |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方案可行、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可行得6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6 | ||
装饰装修工程 |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程序、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可行,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5 | ||
给排水、电气等安装工程 | 给排水、电气工程设备安装质量控制措施可行、安装方案合理可行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3 | ||
项目质量保证措施 | 项目质量保证体系健全、方案可行、措施得力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2 | ||
文明工地建设 | 从安全体系建设、安全预案、可靠性、安全经费保障、文明工地创建、廉政文化建设5个方面综合评审,体系健全、措施有力的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2 | ||
冬雨季施工措施 | 冬雨季施工方案合理、可行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2 | ||
工程资料管理 | 工程资料有专人专职负责,岗位职责分明,工地档案室建设规范,配备的设备齐全,档案整理措施可行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2 | ||
2.2.4 (5)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 | 本标段工程设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以评标基准价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在评标基准价99%(含)~101%(含)范围内的,得满分60分; 在评标基准价101%以上的,每高一个百分点(例如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的102%),在60分的基础上扣1分; 在评标基准价99%以下的,每低一个百分点(例如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的98%),在60分的基础上扣1分; 采用内插法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四舍五入”,最低得分为零分。 | 60 |
7.6关联标段限制中标项目数量规定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宿迁市宿豫区农水工程建设处
地 址:宿豫区水利局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单位:江苏苏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郁金香路30号吉美思大楼B座306室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025-86570485 17314458268
开 户 行:中信银行南京市上海路支行
帐 号:7321510182800011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