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益民小区一二期棚户区改造异地安置项目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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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黑龙江 | 城市 | 绥化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绥化市益民小区一二期棚户区改造异地安置项目施工 | |
采购单位 | 绥化市久安置业有限公司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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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益民小区一二期棚户区改造异地安置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J1200G230323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绥化市益民小区一二期棚户区改造异地安置项目施工已在黑龙江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并取得《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承诺书》,项目代码为:2208-231202-04-01-894727。招标人为绥化市久安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绥化市益民小区一二期棚户区改造异地安置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绥化市北林区康庄路东,城北路北
2.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60037.46㎡(地上建筑面积43655.06㎡,地下建筑面积16382.4㎡),其中包括1#楼建筑面积5384.65㎡,2#楼建筑面积5430.41㎡,3#楼建筑面积6375.68㎡,4#楼建筑面积8042.94㎡,5#楼建筑面积6529.14㎡,6#楼建筑面积4967.75㎡,7#楼建筑面积5101.72㎡,9#楼建筑面积711.67㎡,10#楼建筑面积1111.1㎡,地下车库16382.4㎡。
2.4计划工期:计划工期2023 年4 月 24 日至2024 年4 月 24 日,共 367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61 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人员,提供连续3个月(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本单位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承诺:进场时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的通知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3.5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不包括集团或总公司下属其他独立法人或负责人性质的分公司)。投标人须自行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27 日 8 时 30 分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4 月 17 日 9 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按照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2开标时间: 2023 年 4月 17 日 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3 其他事项
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
9.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绥化市建设工程监测中心
电 话:0455-8317044
招标人:绥化市久安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绥化市北林区黄河路建设大厦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巨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上海街9号401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项目编号:FJ1200G230323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绥化市益民小区一二期棚户区改造异地安置项目施工已在黑龙江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并取得《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承诺书》,项目代码为:2208-231202-04-01-894727。招标人为绥化市久安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绥化市益民小区一二期棚户区改造异地安置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绥化市北林区康庄路东,城北路北
2.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60037.46㎡(地上建筑面积43655.06㎡,地下建筑面积16382.4㎡),其中包括1#楼建筑面积5384.65㎡,2#楼建筑面积5430.41㎡,3#楼建筑面积6375.68㎡,4#楼建筑面积8042.94㎡,5#楼建筑面积6529.14㎡,6#楼建筑面积4967.75㎡,7#楼建筑面积5101.72㎡,9#楼建筑面积711.67㎡,10#楼建筑面积1111.1㎡,地下车库16382.4㎡。
2.4计划工期:计划工期2023 年4 月 24 日至2024 年4 月 24 日,共 367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61 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人员,提供连续3个月(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本单位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承诺:进场时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的通知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3.5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不包括集团或总公司下属其他独立法人或负责人性质的分公司)。投标人须自行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27 日 8 时 30 分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4 月 17 日 9 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按照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2开标时间: 2023 年 4月 17 日 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3 其他事项
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
9.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绥化市建设工程监测中心
电 话:0455-8317044
招标人:绥化市久安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绥化市北林区黄河路建设大厦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巨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上海街9号401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