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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太山庙镇太山村养猪场基础配套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宁陕县太山庙镇太山村养猪场基础配套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市汉滨区滨江大道东段汉江大剧院西区三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4月03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DDL-2023025
项目名称:宁陕县太山庙镇太山村养猪场基础配套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宁陕县太山庙镇太山村养猪场基础配套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9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797,327.34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工地平整和清理 工程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900,000.00 1,797,327.34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宁陕县太山庙镇太山村养猪场基础配套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宁陕县太山庙镇太山村养猪场基础配套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地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供应商拟委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磋商时间前六个月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或新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磋商时间前六个月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9)、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自行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3月23日
至 2023年03月29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安康市汉滨区滨江大道东段汉江大剧院西区三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4月03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4月03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3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须知: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2、报名确认: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原色公章)在线获取进行报名确认,代理机构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磋商文件。3、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或未在网站上下载磋商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网址http://219.145.206.209/BidOpeningHall/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5、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6、本项目为以工代赈项目,成交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需严格按照以工代赈方式进行项目施工。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陕县太山庙镇人民政府
地址:宁陕县太山庙镇新矿街138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方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滨江大道东段汉江大剧院西区三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陕西方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22日
相关附件:
采购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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