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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KV线路工程塔基复垦工程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500KV线路工程塔基复垦工程
(招标编号:XZP2023032200080)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泰州市靖江市
一、招标条件
本500KV线路工程塔基复垦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靖
江市新桥城乡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项目名称:500KV线路工程塔基复垦项目 2、项目内容:江苏凤城-梅里500KV线路工程塔
基复垦,位于新合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3、项目最高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71元。该价含所
有费用在内。 4、质量及服务期限要求:质量合格,服务期限:15日历天。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500KV线路工程塔基复垦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500KV线路工程塔基复垦工程: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相关内容,提供营业执照副
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
(4)须提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网页查询截图;
(5)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网页查询截图;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3-23 08:30到2023-03-27 17:00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03-29 09:30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03-29 09:30
开标地点:靖江市新桥镇行政执法局一楼开标室
七、其他
1、项目名称:500KV线路工程塔基复垦项目
2、项目内容:江苏凤城-梅里500KV线路工程塔基复垦,位于新合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
量清单。
3、项目最高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71元。该价含所有费用在内。
4、质量及服务期限要求:质量合格,服务期限:15日历天。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相关内容,提供营业执照副
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
(4)须提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网页查询截图;
(5)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网页查询截图;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确定投标人。
1、投标人必须符合第三条“供应商资格要求”所有条件;
2、资格预审需提供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身份证明的授
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2)本公告第三条“供应商资格要求”内所列要求和材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响应“供应商资格
要求”;
(3)具有有效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
以上材料或证明均应提供复印件(二份),两套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分别装订成册(二
册),文本内容均应打印,签字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全套文件应无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等修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内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所
有需提供的原件须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同时送达,无原件或原件不全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3、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预审不予通过: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按要求盖章、签字的;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全或不符合资格要求的;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有一项或多项为无效的;
(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有涂改、
行间插字或删除等修改的;
(5)提供虚假材料的或虚报、瞒报有关材料的;
(6)未如实提供违法记录信息,被限制投标情况的;
(7)采用多种形式对项目提交了两份或多份申请文件,其中内容不一致的;
(8)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未到场或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原件的;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六、结算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一年内付合同价的70%,第二年内按审计价付清余款。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靖江市新桥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新桥镇新桥东路1号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靖江市新桥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润新大道1号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子 邮 件: 28567593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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