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K2023-186新疆经济文化研究中心通用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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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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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K2023-18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经济文化研究中心通用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03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日期:2023年03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疆经济文化研究中心
地址:乌鲁木齐市延安路1129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集中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4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自治区财政厅
联系人: 李正勇
监督投诉电话:0991-2359482
地址: 乌鲁木齐市明德路16号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K2023-18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经济文化研究中心通用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03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变更项 | 变更前内容 | 变更后内容 |
1 | 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第二款:商务条款—第三项:货款支付 | 3.货款支付 3.1 第一次付款:通过甲方初验后,支付合同金额的60%。 3.2 第二次付款:根据甲方内部管理规定,满足终验条件,乙方提交全部验收材料,通过甲方组织的验收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 90%。在验收中,若乙方提供的产品与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退货。 3.3 第三次付款:质保期满后,乙方按合同实施、无违约责任、在免费维保期内认真履行维保义务,经甲方确认后支付余款。 | 3.货款支付 3.1 第一次付款:合同签订后,预付30%货款。 3.2 第二次付款:根据甲方内部管理规定,满足终验条件,乙方提交全部验收材料,通过甲方组织的验收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 90%。在验收中,若乙方提供的产品与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退货。 3.3 第三次付款:2年只换不修到期后,乙方按合同实施、无违约责任、在免费维保期内认真履行维保义务,经甲方确认后支付剩余货款。 |
更正日期:2023年03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疆经济文化研究中心
地址:乌鲁木齐市延安路1129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集中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4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自治区财政厅
联系人: 李正勇
监督投诉电话:0991-2359482
地址: 乌鲁木齐市明德路16号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