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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山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及警营超市货物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山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及警营超市货物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理部(地址: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15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HGHZB(CG)2023X014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山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及警营超市货物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1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机关食堂(含人员自主消费)采购、粗加工、供货及配送所需的蔬菜、水果、水产、肉禽蛋、奶制品、大米、食用油品及其它农副产品、干货、调味品、预包装食品类、日用品类等物资,具体以采购人提供的食品采购计划为准,所供产品质优、卫生安全、新鲜,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以及食品、卫生管理部门的要求。具体详见本项目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15万元/年,服务期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经日常考察(考察内容包括:配送及时率、准确率,配送货品完好、损耗率等服务质量、产品价格、售后服务等(详见考核标准);如在合同执行阶段,服务商提供的产品质量及服务不符,视作违约,我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造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6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②投标人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③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④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标委员会。(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至投标文件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3日  至 2023年04月12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理部(地址: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15楼)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发送至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邮箱:hsghzb@163.com)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请投标人在资料中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因无法及时联系到投标人而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地址: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15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项目类别:服务类
3.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
4.标段(包别)划分:1个包
5.项目地点:黄山市屯溪区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7.投标注意事项
为有效降低现场投标带来的人员聚集风险,各供应商无需至现场参加,标书接受邮寄,投标单位合理安排邮寄时间。
8.质疑最迟应当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同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方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第八项内容。)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山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提出投诉。
       9.本招标公告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山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黄山市屯溪区西海路与横江路交叉口西南160米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15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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