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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鱼月村党群服务中心安湾路18号周边环境整治工程竞争性磋商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安湾路18号周边环境整治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海华新村59栋一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SK-SZ-20230303
项目名称:安湾路18号周边环境整治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974388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974388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湾路18号周边环境整治工程)
①采购内容基本情况:安湾路18号周边环境整治工程,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用户需求书》及工程量清单;②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③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及服务;④合格的供应商应对所投全部采购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响应;⑤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合同履行期限:30个日历天内完工并通过验收,具体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响应文件中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最近三个月的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证,以便核查)。
  5)供应商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响应(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但需要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所规定的中小微企业、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确认的监狱企业、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实施采购后,没有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采购活动的,允许大型企业参加;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的不受本条要求限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广东省内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负责人的执业单位必须与供应商一致,如证书无执业单位,供应商应提供近三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或执业注册机构的注册变更回执以证明系供应商所属人员)。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 天。(提供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省外企业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上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情况为正常登记的网页截图打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已在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诚信基本信息登记工作(提供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诚信信息登记情况为审批通过的网页截图打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投标前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领取了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4日  至 2023年03月3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海华新村59栋一楼
方式:邮箱获取文件(1014243038@qq.com)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金海岸大道西18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金湾区三灶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金海岸大道西18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金湾区三灶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本项目前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领取了磋商文件。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或者原件):
1)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法人证书或者营业执照证明文件;
2)相关资质证书;
2)购买标书签到表;
3)购买磋商文件经办人材料,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b)经办人如是供应商代表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4)获取磋商文件咨询电话:王工:登录即可免费查看(标书售卖)
5)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2、本项目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全部由公告产生。
3、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鱼月村党群服务中心     
地址: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南涌路488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地 址: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海华新村59栋一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0756-7611580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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