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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下属公司2023年第一批物资类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下属公司2023年第一批物资类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HNYX-2301ZB-WZ)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下属公司2023年第一批物资类招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详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本项目共2个批次详见附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共2个批次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3-27 00:00到2023-04-03 17:30
获取方式:详见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04-19 09:30
递交方式:详见附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04-19 09:30
开标地点:详见附件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奥体大街9号省客服大厦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苏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上海路215号3楼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子 邮 件: jssxzb2017@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处*>(盖章)
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下属公司 2023 年 第一批物资类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HNYX-2301ZB-WZ)
1 招标条件
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下属公司 2023 年第一批物资类招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HNYX-23
01ZB-WZ)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
委托江苏苏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
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见需求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 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2 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3 资质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1)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 检测能力。
(2)若投标人为制造商,设计制造过满足专用资质业绩要求的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同类型或以 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在招标文件规定年限内的供货数量 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所投产品须取得国家级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 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
(4)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文 件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 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并满足技术规范对外购外协组件材料第 三人资质业绩和技术水平的要求。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具有可追溯性。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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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 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 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
ⅱ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 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投标人须在商务文件中提供 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报告中应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 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 2 0 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 PDF 文件)。
ⅲ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 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 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 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工序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且能保证产品生产 的需要。各个工序按工艺文件执行,并具有可追溯性。
(9)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出厂检测能力,包括试验场地、试验设备和试验 人员。
(10)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的投标以及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投标。
(11)投标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接续、接触机械 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 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12)提供的同类材料未因该材料原因出现过质量问题(或出现过质量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 施及善后处理,并通过国家电网公司或所在省公司的验收)。
(13)在国内材料销售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 10%及以 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通过国家电 网公司或所在省公司的验收。
(14)在国内材料销售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和/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 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通过国家电网公司或所在 国网省级电力公司的验收。
(15)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 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16)(本条款对未开展资质能力核实的物资不适用)投标人如果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电网公司集 中招标活动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结果证明函件》(简称《证明函件》),须保证其提供数据真实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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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提交从电子商务平台下载已核发通过的有效《证明函件》文件,格式与内容不允许做任何编辑 或修改,擅自修改《证明函件》中的数据的,以虚假投标做否决处理。
(17)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招标活动中 存在行贿行为情节严重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为保障电网和设备本质安全,维护良 好电工装备质量生态环境,确保投标人提供优质产品。招标人有权对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的投标人加大不良行为处理力度。
(18)投标产品不得违反《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相关要求。
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 其数据、状态分见附件二:需求一览表。
3.4 关于产品代理、经销的要求详见附件二:需求一览表。
3.4.1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制造商不能与其授权代理商投同一个标包,否则评审阶段将作否决处理。
3.4.2 代理商投标需要有原厂商的授权。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3.6 信誉要求
3.6.1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的;
②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严禁串通投标进一步规范投标行为的通知》(国家电网物资<2020>527 号)的规定,可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情形详见“附件一”。
3.6.2 财务要求
提供开标日前三个会计年度(2019 年至 2021 年连续三年)企业财务报告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 审计报告,且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需出具成立年度(12 月 1 日及以后成 立的从成立年度次年起开始提供)至 2021 年企业财务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且不得出现连续亏损。财政拨 款的科研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等非盈利性单位及律师事务所可不提供。
3.7 其他要求
3.7.1 业绩要求年份说明:
开标日前 3 年:2020 年 1 月 1 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的前一日;
开标日前 5 年:2018 年 1 月 1 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的前一日;
3.7.2 收购其他企业,被收购企业注销的,收购方可承继被收购方的业绩;
3.7.3 重组改制中涉及企业合并、分立、名称变更的,须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方可承继原企业的业绩。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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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3 月 27 日至 2023 年 4 月 3 日 17:30(北京时间,下同)之前登陆国 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https://sgccetp.com.cn/,以下简称“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 易专区”)进行如下操作:(详见“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首页最下方“供应商应用指南”-“平 台注册”-“操作手册”)
a.凭电子钥匙申请报名;
b.报名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同时下载本招标公告及所有附件(招标公告及所有附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 分)。招标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应注意的其他事项:4.2
a.为保证投标成功,潜在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报名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3 年 4 月 19 日 9:30(北京时间)
5.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上传电子 投标文件(仅上传价格部分),纸质投标文件(开标、商务、技术)须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递交具体如下:a. 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文件上传说明:
(1)登录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下载最新版供应商投标工具;
(2)登录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下载最新 sgcc 数据包(在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报 名成功后方可下载);
(3)将最新 sgcc 数据包文件导入供应商投标工具,通过供应商投标工具完成投标报价、报价明细的维护。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 供应商应用指南– 参与投标”
b.纸质文件递交:
(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19 日 9:30 时(北京时间),地点为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 114 号长江航运中心 B 座 9 楼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收,电话 18913881802。
投标人可以到达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或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快递投递延误的可能性,投标 文件送达的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被拒收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采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请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 14:00-16:00 集中递交,地点为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 114 号长江航运中心 B 座 9 楼。
请各投标人尽早安排相关事宜,以免影响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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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邮寄纸质投标文件时,快递单上应清晰写明投标单位名称,不接受到付件。请投标人主动跟踪 快递寄送时效,预留足够时间。(建议提前 1 天到达)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封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或者未获取招标文 件的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c.投标文件制作说明:
(1)开标文件部分、商务文件部分、技术文件部分按分包制作;
(2)开标文件中投标函及附表为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系统导出的带二维码版本,报价明细文 件为 Word 或 Excel 盖章版文件;
(3)纸质文件与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的投标函及报价明细文件及其他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应 保持一致,否则将承担投标失败的风险;
5.3 投标人报名后,如放弃投标或放弃部分标包,切勿在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离线投标工具中对 所弃标包进行报价操作,本次招标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投标人主动弃标情况说明,如因投标人未主动对所弃标包 在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上进行放弃设置,造成的影响(如投标保证金不足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本批次项目代理机构为江苏苏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接受缴纳至其他公司的保证金)详见需求一览表。
7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 114 号长江航运中心 B 座 9 楼(投标人无需到场,投标人可登陆 ET P 平台使用本人 CA 证书电子钥匙查看开标报价)。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 rvice.com)、“国家电网公司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https://sgccetp.com.cn/)上发布招 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9 其他事项
9.1 合规声明: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国家法律法规 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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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本次招标相关标包设置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最高限 价要求具体见需求一览表。
9.3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须在投标截止日前 15 天将澄清内容上传至 ETP 相应位置。对澄清 问题的答复将通过 ETP 发送至投标人,投标人可通过 ETP 查看澄清回复内容并进行确认。
9.4 投标人所投产品的主要部件/原材料的供应商、型号需唯一并足额(100%)响应,否则投标人将 承担投标失败的风险。
9.5 如招标文件中其他章节内容与本章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本章内容为准。
10 授标原则
本批次所有标包,经评审技术和商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推荐综合评审排序第一的为中标候选人;
11 地址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奥体大街 9 号省客服大厦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业务咨询: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徐工 025-84835863 中标服务费业务: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025-68685223
投标保证金收取业务:张工 025-68685226
投标保证金退还业务:朱工 025-68685237
电子邮件:ZBDL1199@163.com
12 重要提示
12.1 本次报价通过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公示给所有投标人。(本次报价采用双向并轨(网上报价和现场递交纸质标书文件),若网上报价和现场递交纸质报价不一致,投标人承担投标失败 的风险。)
12.2 国家电网公司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注册、办理 CA 证书电子钥匙须注意事项:(1)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信息化工作部署,本次招标全面应用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简称“ETP”),请潜在投标人使用谷歌浏览器(推荐 71 版本)登录 ETP(电脑配置推荐使用 WIN7、W IN8、WIN10 系统),注册并办理 CA 证书电子钥匙,电子钥匙的购买流程请登录 ETP 查看。
(2)未注册供应商请按照 ETP 首页“注册”指引及时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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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未办理电子钥匙的,请登录 ETP 首页“下载专区”→“平台注册”→“电脑配置及电子钥匙”下载所有文件仔细阅读办理流程。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潜在投标人高度重视。由于没有 及时办理电子钥匙导致获取招标文件失败,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12.3 根据《国网财务部关于做好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财税<2018>23 号)文件要求,增值税税率按照最新的税率执行,在新签订合同中应明确合同不含税价、税率及税额,同时在合同中约 定“若国家出台新的税收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
13 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江苏苏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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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可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情形(《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严禁串通投标进
一步规范投标行为的通知》(国家电网物资<2020>527 号)
实际采购过程中,一旦发现投标人或者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可认定为串通投标: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同一台电脑制作、上传。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如同一个单位派人或者同一个人代表不同投标 人购买采购文件、递交投标文件、踏勘现场、提出异议、澄清答复、领取成交通知书等;通过邮件、快递形式 寄出投标文件或收取成交通知书的,如不同投标人寄出、收件地址或人员相同的。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其存在串通应答的可能性极大,应当先行 给予认定,除非投标人能够证明其不存在串通应答的行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应答报价呈现规律性差异,主要表现为投标文件错误表诉、错误计算或者笔误雷同,投标文件内容整段内容一致,投标文件排版格式一致,投标文件呈等差数列或有规律 性的百分比等。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上所加盖印章、签字相同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你中有 我,我中有你”。
(六)、不同投标人的应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包括虽然经由投标人自己的基本账户 转出但所需资金均是来自同一投标人或者个人的账户的。
(七)、采购实现电子化的情形下,不同投标人从同一应答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 IP 地址下载采购文 件或者上传投标文件;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时的计算机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 M AC 地址(如有)、CPU 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均相同的;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 MAC 地址、CPU 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
(八)、举报人提供的投标人串通应答的证据,经相关部门核实属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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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需求一览表
序 号分标名称分标 编号分包编 号包名称项目签 约单位招标金额 (万元)最高 限价 (万元 或百 分比)交货 地点需 求 数 量需求 物料 描述计划交货日 期是否接 受代理 商、经销 商专用资质要 求业绩要求报价 方式承包 方式质量 等级 要求物料编 码单项保 证金金 额(万 元)备 注
1物资ZHNYX-2301ZB-WZ-00 1包 01扬州市江都 人民医院异 地新建一期 工程综合能 源系统设备 采购项目-能源站设备国网扬 州综合 能源服 务有限 公司10801080江 苏 省见 技 术 规 范 书见技 术规 范书合同签订 后 30 日内生产商 或代理 商或经 销商/开标日前 3 年,供 应商具有 单个合同 金额不低 于 500 万 元的类似 业绩不少 于 2 项。金额 报价单价 承包按国 家质 量规 范标 准验 收必 须达 到合 格标 准10000 000110
2物资ZHNYX-2301ZB-WZ-00 1包 02扬州市江都 人民医院异 地新建一期 工程综合能 源系统设备 采购项目-配套工程设 备国网扬 州综合 能源服 务有限 公司25002500江 苏 省见 技 术 规 范 书见技 术规 范书合同签订 后 20 日内生产商 或代理 商或经 销商国家认可 的第三方 权威检测 机构出具 的有效的 变压器、高 压开关柜 试验报告开标日前 3 年,供 应商具有 单个合同 金额不低 于 1000 万元的类 似业绩不 少于 3 项。金额 报价单价 承包按国 家质 量规 范标 准验 收必 须达 到合 格标 准10000 000110

注:
(1)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签订的相关货物合同复印件,以合同中签订日期、金额或数量为准。
(2)代理、经销商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产品由投标人在国内销售的合同业绩证明材料。
(3)ISO9000:要求提供投标人的 ISO9000 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4)对于生产商投标,应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厂房应为自有或长期租赁。其中生产厂房为自有的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产权证;长期租赁的提 供租赁合同,并提供厂房所有人的土地使用权或房屋产权证明。对于因各种原因未办理土地所有权证及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乡镇级及以上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 证明材料。招标人有权对其进行进一步的现场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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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系统集成类标段应遵循以下要求:
1、系统集成类物资必须完整填写投标产品的组件材料配置表。投标人响应的系统各组件应选用知名品牌优质产品,如关键组件为自产(例如各类监测终端、摄像 头、探测器等)须提供投标人具备生产检测该组件的证明材料、技术性能参数、组件参数配置表、供货运行业绩等。
2、投标系统组成的关键组件,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 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
3、须提供系统功能(含平台、控制主机等)的详细完整说明及证明材料(如测试报告、演示软件、功能结构图、完整的系统各功能界面截图等)。
(6)业绩不认可的有(包括但不限于):
1、与同类产品制造厂之间的业绩;
2、在试验室或试验站的业绩;
3、与代理商之间的业绩;
4、与非最终用户(即业主单位或负责所供货物运行、使用的单位以外的主体)签订的供货合同;5、出口业绩的外贸合同、报关单及对应产品型号等信息资料难以核实或不全的;
6、母子公司、兄弟公司、控股公司的业绩不能相互替代。
7、收购其他企业,被收购企业注销的,收购方可继承被收购方的业绩。
8、重组改制中涉及企业合并、分立、名称变更的,须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方可继承原企业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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