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犍为县道路水路服务中心2023年便民小客、城市公交保险(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编号:N5111232023000007
二、项目名称:2023年便民小客、城市公交保险(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市分公司 三苏路1431号2楼、1431号3楼、1435号、1437号、1439号 1,430,000.00元

合同包2: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市分公司 三苏路1431号2楼、1431号3楼、1435号、1437号、1439号 92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市分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保险服务 犍为县2023年城市公交车辆保险 我县约89辆保险到期的城市公交车(以实际到期的城市公交车具体数量为准) 1.车辆在保险期内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承保公司必须第一时间展开理赔工作。 2.积极协助运输企业做好退保、补保工作。 3.参保车辆有退保情形,保险公司凭道路水路服务中心相关证明方可办理,保费原渠道退回原付费单位。 4.保险范围:我县约89辆保险到期的城市公交车(以实际到期的城市公交车具体数量为准)。 5.保险项目: (1)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每座保额60万元,附加司乘人员责任保险,附加无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保险,附加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保险(每座赔偿限额10万),附加免票儿童责任保险,附加自然灾害责任保险,附加不计免赔率保险; (2)交强险; (3)车船税; (4)商业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200万)、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 6.特别约定条款:交通事故伤者自费用药,在交强险、商业险、承运人责任险中不扣减自费用药部分;现场处理人员对轻微伤人员处置要及时、果断,在个别伤员未携带身份证等有效情况下只做拍照处理,赔付金额根据现场伤害程度酌情处理;对个别事故案例、个别伤员(如年纪较大、伤较轻等)有可能造成社会事件不良影响的需适当提高赔偿额度进行有效协调处理。 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和《乐山市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实施细则》乐市财政采〔2018〕16号规定及招标文件和中标产品的性能、技术参数、中标人的响应承诺为准逐项验收 。 按合同约定进行验收 1,430,000.00

合同包2:
服务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市分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2-1 其他保险服务 犍为县2023年便民小客车辆保险 我县约105辆保险到期的便民小客营运车辆(以实际到期的便民小客具体数量为准)。 1.车辆在保险期内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承保公司必须第一时间展开理赔工作。 2.积极协助运输企业做好退保、补保工作。 3.参保车辆有退保情形,保险公司凭道路水路服务中心相关证明方可办理,保费原渠道退回付费单位。 4.保险范围:我县约105辆保险到期的便民小客营运车辆(以实际到期的便民小客具体数量为准)。 5.保险项目: (1)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每座保额60万元,附加司乘人员责任保险,附加无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保险,附加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保险(每座赔偿限额10万),附加免票儿童责任保险,附加自然灾害责任保险,附加不计免赔率保险; (2)交强险; (3)车船税; (4)商业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200万)、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 6.特别约定条款:交通事故伤者自费用药,在交强险、商业险、承运人责任险中不扣减自费用药部分;现场处理人员对轻微伤人员处置要及时、果断,在个别伤员未携带身份证等有效情况下只做拍照处理,赔付金额根据现场伤害程度酌情处理;对个别事故案例、个别伤员(如年纪较大、伤较轻等)有可能造成社会事件不良影响的需适当提高赔偿额度进行有效协调处理。 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和《乐山市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实施细则》乐市财政采〔2018〕16号规定及招标文件和中标产品的性能、技术参数、中标人的响应承诺为准逐项验收 。 92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文英、郭秋容(采购人代表)、雷跃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万元。收取对象:无。
合同包2: 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犍为县道路水路服务中心
地址:犍为县道路水路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犍为县文体中心档案馆四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03月28日
相关附件:
2023年便民小客、城市公交保险(二次)-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2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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