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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山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山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理部(地址: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1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HGHZB(CG)2023X012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山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43792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43792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山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餐饮服务采购,主要保障食堂餐饮服务等工作。具体详见本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单位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度的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详见磋商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3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② 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磋商小组。(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至磋商响应文件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8日  至 2023年04月07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理部(地址: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15楼)
方式:凡有意参加供应商,在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内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发送至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邮箱:hsghzb@163.com)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请供应商在资料中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因无法及时联系到供应商而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其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接受。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1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地址: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1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类别:服务类   
2.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   
3.标段(包别)划分:一个包  
4.项目地点:黄山市屯溪区   
5.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                              
6.磋商注意事项
为有效降低现场投标带来的人员聚集风险,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流程做如下调整:①各供应商无需至现场参加磋商,标书接受邮寄,投标单位合理安排邮寄时间;
②本项目磋商过程将采用电话方式进行,若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且评审小组认为无需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磋商过程从简。磋商结束后由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邮箱(hsghzb@163.com)提交最后承诺报价。
7.质疑最迟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八项内容。)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山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提出投诉。
8.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属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竞争性磋商公告与磋商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磋商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山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黄山市屯溪区西海路与横江路交叉口西南160米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15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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