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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存量房价格认定服务商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存量房价格认定服务商采购项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zhenjiang.gov.cn/TPBidder/memberLogi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04-10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苏恒信(丹阳)采标(2023)商字第04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存量房价格认定服务商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最高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需求:详细内容及要求见附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
本项目供应商邀请方式:
☑发布公告
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4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及《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1〕52 号)的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1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2.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磋商文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房地产估价机构三级及以上(不含暂定)资质。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4)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截止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公告之时起至2023-04-04 17:30(北京时间)
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磋商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操作指南http://ggzy.zhenjiang.gov.cn/zjzc/InfoDetail/?InfoID=964c4fad-7aa7-4f27-ac42-c3404ae88000&CategoryNum=013003)
售价:免费
四、首次响应文件提交
电子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2023-04-10 14:00(截止时间)
地点:在线提交
操作指南:http://ggzy.zhenjiang.gov.cn/zjzc/InfoDetail/?InfoID=964c4fad-7aa7-4f27-ac42-c3404ae88000&CategoryNum=013003
五、开启
时间:2023-04-10 14:00
地点:网上开标大厅
供应商须使用提交响应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进行解密并参加磋商
☑操作指南:(1)本项目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采购,供应商须通过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最新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地址:http://ggzy.zhenjiang.gov.cn/zjzc/infodetail/?infoid=392a7a23-6a56-4ddb-a095-1205d3e1a6c1&categoryNum=008)制作并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文件提交成功后系统将发送回执。截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电子交易平台提交通道将关闭,供应商未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提交的,其磋商将被拒绝。
(2)请供应商事先做好电脑环境准备,在规定的开启时间登录网上标大厅进行磋响应文件解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
地 址: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开发区中山路215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恒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丹阳市西环路4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九、提交注意事项
1.本项目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采购,供应商在使用系统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交易中心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
2.供应商需提前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http://ggzy.zhenjiang.gov.cn/051/051002/carelated.html(网站链接)。
                                             
信用承诺书.pdf
采购需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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