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2023年市局机关文印服务续签合同(第三年)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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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CS-202303160009-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市雨花区信昌广告图文打印社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2021-2023年市局机关文印服务续签合同(第三年)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303160009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本项目服务期为2021-2023年,合同一年一签,本合同为服务期第三年 年度文印服务控制在40万元以内,具体按实际产生数量和单价结算。 经双方友好协商,在低于中标单价的基础上,将结算单价做如下调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3-03-21 —— 2024-03-14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3.3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乙方负责将文印室所需的所有设备、纸张耗材和工作人员在项目规定的时间内安排到位,乙方应保证设备耗材完整、完好地送达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文印设备如下: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按实结算: 1.本采购项目以实际产生数量和合同单价进行结算; 2.上述项目之外的其他文印服务,参照市场价格,以双方约定为准。 付款方式:甲方根据实际完成数量按季度据实结算。乙方每季度末将本季度完成数量、金额汇总成表,经甲方确认无误,甲方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同等金额的合法有效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收到合法有效增值税发票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方支付费用。乙方未提供发票或者提供发票不合要求的,甲方有权不予付款。向甲方提供同等金额的正规发票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费用。 4.2 收款账户: 农业银行长沙人民路支行(长沙市雨花区信昌广告图文打印社:18051901040015643)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乙方用纸、印装质量稳定,无污垢、无墨点、无乱页、无缺页、无皱纹、无破损、不透色。如因乙方失误造成文印服务有误,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一切费用,并重新按甲方要求制作。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5.3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设备人员进场,服务周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验收方法:按规定流程验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场地:文印场地及水、电由甲方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使用期间的安全管理责任由乙方负责。 人员要求: (1)乙方须固定安排2名(含)以上文印人员在甲方指定的文印场地上班,同时向甲方提供人员身份有关信息;文印人员日常管理、工作福利(含加班)、食宿交通等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2)文印人员服务期间要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相关管理制度,上班时间须与甲方同步,如有特殊情况非上班时间段有文印需求,文印人员须在30分钟内到达,并按甲方要求,完成相关文印服务。 (3)文印人员须熟悉各类公文格式,能熟练操作办公自动化软件和文印服务中需使用的打复印、胶装机等相关设备;同时须在乙方有文印工作经验1年及以上或有2年及以上从事文印工作经验。 (4)乙方及所有文印人员须与甲方签订保密承诺书,不得将甲方文印件信息外泄。 (5)乙方在服务期限内,文印人员如有调整,调整人员须符合上述要求,并提前一个月甲方报备。 (6)乙方应保护和妥善保存从甲方获知的保密信息,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地披露甲方的保密信息。乙方承诺不受时间限制地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并采取必要及有效的措施。不私自保留、复制、摘要及/或散布保密内容,不得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保密内容,及/或为自己或第三方使用。乙方应妥善保存或销毁文印服务有误的文印件信息,不得随意丢弃。若因 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信息泄露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8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甲方可终止服务的几种情形 (1)甲方将按季度对服务满意度进行问卷调查,出现连续两次干部职工满意度调查的满意率(含基本满意率)低于70%(包括不满意率高于30%); (2)因乙方工作失误,导致甲方文印相关稿件或信息外泄,造成不良影响或舆情事件; (3)因乙方管理不到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以双方签字盖章,采购监管备案之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无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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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列表:
合同明细.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