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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水网规划编制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齐齐哈尔市水网规划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QT2023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齐齐哈尔市水网规划编制项目已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齐齐哈尔市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立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齐齐哈尔市本级和各区县(包括梅里斯达斡尔族区、甘南县、龙江县、克山县、克东县、依安县、拜泉县、泰来县、富裕县、讷河市);
2.2服务内容:1、齐齐哈尔市本级和各区县(包括梅里斯达斡尔族区、甘南县、龙江县、克山县、克东县、依安县、拜泉县、泰来县、富裕县、讷河市)工作大纲编制;2、基础资料收集,收集范围包括规划范围、工程及其周边区域;3、水网建设基础与面临形势;4、水网建设总体思路;5、加快构建现代水网体系;6、优化水资源配置体系;7、完善防洪排涝体系;8、构建水生态保护治理体系;9、推进水网智慧化建设;10、创新水网工程建设运行机制;11、重大工程与实施安排;12、实施效果分析和环境影响评价;13、保障措施;14、讷河市(仅汇总)。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45天内提交满足审查要求的规划阶段技术成果;
2.4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及技术标准执行,提供合格成果;
2.5招标控制价:726万元;
2.6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水利行业甲级(含)以上设计资质),同时投标人须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专业为水利水电)。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服务的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合法在职人员,提供近3个月(2022年12月-2023年3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本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3.3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截图为准,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3.3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为准,若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列为行政处罚期内取消投标资格,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9-2021年)经政府审计部门或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年度会计报表等有关资料复印件(财务审计报告或年度会计报表)。注:1、如为事业单位可只提供资产负债表;2、新注册企业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月的财务情况说明书。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条规定,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03月30日09时00分至2023年4月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7.开标方式
7.1开标时间为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8.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8.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8.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监督部门
监督人: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0452-2799659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齐齐哈尔市水务局
地    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中华路
联 系 人:闫先生、程先生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立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永安南大街新城路3号
联 系 人:王洪 李然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hljlczb@126.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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