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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人民东路125号办公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珠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人民东路125号办公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4月2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YY2023FW019
项目名称:珠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人民东路125号办公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珠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人民东路125号办公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4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珠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人民东路125号办公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2(年) 详见采购文件 6,4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合同期间中标人的配送服务不符合采购人要求(中标人出现配送食材质量不合格次数超过3次),采购人有权终止本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须按照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提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须按照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提供。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须按照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提供。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珠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人民东路125号办公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40.0%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或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投标人须满足如下条件之一:(1)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须承诺中标后将该采购包合同金额比例不低于40%的份额分包给中小型企业(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中小型企业份额的70%,即分包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采购包合同金额的28%),且投标人与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分包意向协议书》(见招标公告附件格式)以及《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2)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须承诺中标后将该采购包合同金额比例不低于28%的份额分包给小微型企业,且投标人与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分包意向协议书》(见招标公告附件格式)以及《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3)若投标人为小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服务由投标人自身承接,可不再将采购包进行分包。投标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珠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人民东路125号办公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税收违法黑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上述网站查询页面不能显示投标人相关查询信息的,视为投标人满足上述要求;投标人分支机构不满足信用信息相关要求的,也视为投标人不满足要求。)。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3月31日 至 2023年04月1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4月2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柠溪路158号柠溪邮局大楼二楼C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开标方式为“现场开标”,请供应商在开标时间截止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作无效处理。本项目将在开标现场签到及解密,供应商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2号市机关大院4号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远一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柠溪路158号柠溪邮局大楼二楼C区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广东远一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相关附件:
珠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人民东路125号办公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2023033101).zip
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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