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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大气颗粒物激光雷达监测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大气颗粒物激光雷达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条件:
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大气颗粒物激光雷达监测设备采购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项目采购人为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代理机构为河南天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大气颗粒物激光雷达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商示财竞谈-2023-7
3、招标编号:商政采【2023】152号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控 制 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6、采购范围:大气颗粒物激光雷达监测设备1套(详见第四章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计一个标段
8、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9、质量要求:合格
10、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1、质保期:1年
12、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或2021或2022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企业成立年限不足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即可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良好的证明材料。);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签字的承诺书);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以来任意1个月纳税和社保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暂无纳税和社保缴纳记录承诺书);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信息、“信用中国” 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信息、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信息,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网址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签章后附在响应文件中。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政策。
五、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企业可直接在该公告下方相关附件下载也可以免费注册登录交易平台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
2.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下载时间:自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特别提醒:未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的供应商请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入库办理办理数字证书。供应商报名操作说明书请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专区载。
六、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4月7日 9 时(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商丘市南京路与中州路交叉口西南角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十开标席。
在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使用CA 锁登录后将已固化且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网上递交的方式在投标专区自行递交,并确保递交成功(为保证文件正常递交,请供应商错峰上传,详细操作可参阅交易平台办事服务-操作指南-投标阶段)。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具体参考参阅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文件的操作说明。
采用电子评审时以电子招投标文件为准。
七、响应文件解密时间
响应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23年4月7日 09 时 00 分;
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2023年4月7日 10时 00 分;
注: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操作说明及注意事项请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上线试运行”下载。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九、特别声明
1. 在该项目谈判有效期内,中标候选人须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等对响应文件中资料(如:企业资质、人员资质、业绩证明等)的核查工作,若不配合核查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2. 经核实,响应文件中的资料存在造假行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 如核查不到相关结果(能提出合理书面说明原因的除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4. 中标候选人存在本声明1、2、3情况的,须无条件承担以下后果:
4.1.因响应文件中的资料造假导致项目中标人更换或招标失败,对采购人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由造假方予以全部赔偿。
4.2.中标候选人存在造假行为的,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如:拉入“黑名单”)。
5.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对竞争性谈判公告中“九、特别声明”中的内容进行响应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注:采购人具有最终解释权。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
地    址:商丘市示范区侯恂路与豫苑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河南天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冬青街7号B座1605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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