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财政局关于实行政府采购项目四方评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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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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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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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点击下载][点击下载][点击下载]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预算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叶县政府采购网新增“信用评价”功能,即日起,我县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实行信用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方式
通过叶县政府采购网-评价管理-信用评价模块进行评价,供应商未注册账号的需先注册。
二、评价要求
各方主体应按照评价要求对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评价结果将纳入各方主体信用记录,未按要求参与评价的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1、叶县信用评价指标体系
2、操作手册
叶县财政局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