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宿豫区来龙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2023年度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宿迁市宿豫区来龙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2023年度工程已由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宿豫区来龙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2023年度方案的批复》(宿发改农经发〔2023〕79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省及区级财政资金,招标人(项目法人)为宿迁市宿豫区农水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苏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宿迁市宿豫区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
宿迁市宿豫区来龙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2023年度工程主要批复建设内容为:整治渠道2条总长3.27公里,其中:二干渠1.15公里、三干三支渠2.12公里;新(拆、改)配套建筑物共计21座,其中:泵站4座、水闸13座、涵洞1座、渡槽1座、桥梁2座;建设渠顶巡检道路3.29公里。建设智慧水管理工程1项。工程概算总投资约5643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本次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宿迁市宿豫区来龙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2023年度工程施工批复建设内容内所有工程的土建施工、相关设备采购与安装(自动化工程、智慧水管理建设除外)等。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和技术条款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355日历天。计划2023年5月中旬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2024年4月底完成全部合同工程。
2.5工程质量等级:执行江苏省《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2334-2013),工程质量达到合格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有单项合同额达2000万元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验收证明(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三者缺一不可。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5)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并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相关规定),目前无主体工程在建(须符合苏水基[2016]17号文规定,投标人出具承诺并加盖公章)。
(6)技术负责人要求:/ 。
(7)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 2人。
(9)信用等级要求: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须在2.0及以上。(赋分值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首页—更多—新闻中心—通知公示—《2021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 》(2022年5月19日公布))。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10)施工设备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11)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项目经理近3年内未因行贿犯罪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
②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3年4月6日至2023年4月13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到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2)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27日10时 30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
5.2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不见面开标会。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交通工具自备,费用自理。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C=A×P×M+B×N
其中A—最高投标限价;
P—折算系数:分100%、99%、98%三种,开标时现场随机抽取其一,作为取用的数值;
M—最高投标限价折算后占基准价权重:分0.60、0.65、0.7三种,开标时现场随机抽取其一,作为取用的数值;
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平均值,计算方法为:
有效投标报价小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均剔除,剔除后:当有效投标人在5家以下时,全部参与算术平均值计算;当有效投标人在5家(含)以上且不足10家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一个后计算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人在10家(含)以上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计算算术平均值。
N—B值占基准价权重,N=(1-M);
特别规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92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分值构成详见7.5。
7.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7.5关联标段限制中标项目数量规定:无。
8.其他内容
8.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
8.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阶段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宿迁市宿豫区农水工程建设处
地 址:宿豫区水利局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单位:江苏苏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郁金香路30号吉美思大楼B座306室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025-86570485 17314458268
开 户 行:中信银行南京市上海路支行
帐 号:7321510182800011817
本招标项目宿迁市宿豫区来龙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2023年度工程已由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宿豫区来龙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2023年度方案的批复》(宿发改农经发〔2023〕79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省及区级财政资金,招标人(项目法人)为宿迁市宿豫区农水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苏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宿迁市宿豫区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
宿迁市宿豫区来龙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2023年度工程主要批复建设内容为:整治渠道2条总长3.27公里,其中:二干渠1.15公里、三干三支渠2.12公里;新(拆、改)配套建筑物共计21座,其中:泵站4座、水闸13座、涵洞1座、渡槽1座、桥梁2座;建设渠顶巡检道路3.29公里。建设智慧水管理工程1项。工程概算总投资约5643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本次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宿迁市宿豫区来龙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2023年度工程施工批复建设内容内所有工程的土建施工、相关设备采购与安装(自动化工程、智慧水管理建设除外)等。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和技术条款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355日历天。计划2023年5月中旬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2024年4月底完成全部合同工程。
2.5工程质量等级:执行江苏省《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2334-2013),工程质量达到合格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有单项合同额达2000万元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验收证明(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三者缺一不可。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5)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并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相关规定),目前无主体工程在建(须符合苏水基[2016]17号文规定,投标人出具承诺并加盖公章)。
(6)技术负责人要求:/ 。
(7)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 2人。
(9)信用等级要求: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须在2.0及以上。(赋分值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首页—更多—新闻中心—通知公示—《2021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 》(2022年5月19日公布))。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10)施工设备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11)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项目经理近3年内未因行贿犯罪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
②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3年4月6日至2023年4月13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到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2)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27日10时 30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
5.2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不见面开标会。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交通工具自备,费用自理。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 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 项目经理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 技术负责人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8.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9.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10.信用等级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
11.施工设备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
12.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1)项规定 |
13.社会保险 | 符合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
14.联合体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
15.分包人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
16.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7.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C=A×P×M+B×N
其中A—最高投标限价;
P—折算系数:分100%、99%、98%三种,开标时现场随机抽取其一,作为取用的数值;
M—最高投标限价折算后占基准价权重:分0.60、0.65、0.7三种,开标时现场随机抽取其一,作为取用的数值;
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平均值,计算方法为:
有效投标报价小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均剔除,剔除后:当有效投标人在5家以下时,全部参与算术平均值计算;当有效投标人在5家(含)以上且不足10家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一个后计算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人在10家(含)以上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计算算术平均值。
N—B值占基准价权重,N=(1-M);
特别规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92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分值构成详见7.5。
7.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一 | 投 标 报 价 | 60 | |
1 | 投标总价 | 60 | 本标段工程设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以评标基准价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在评标基准价99%(含)~101%(含)范围内的,得满分60分; 在评标基准价101%以上的,每高一个百分点(例如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的102%),在60分的基础上扣1分; 在评标基准价99%以下的,每低一个百分点(例如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的98%),在60分的基础上扣1分; 采用内插法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四舍五入”,最低得分为零分。 |
二 | 施工组织设计 | 28 | |
1 | 工场布置 | 1 | 工场布置和其它临时设施布置方案合理可行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2 | 施工措施 | 2 | 冬雨季施工、度汛、围堰、降排水、施工交通方案与措施合理可行,安全有保障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3 | 土方工程 | 2 | 土方开挖、土方调配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质量有保证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4 | 渠道护砌工程 | 1 | 渠道护砌工程施工方案合理可行,工艺合理、质量有保证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5 | 岸坡防护 | 1 | 岸坡防护工程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6 | 配套建筑物工程 | 4 | 配套建筑物工程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有针对性且合理可行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7 | 道路工程 | 2 | 道路工程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有针对性且合理可行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8 | 设备购置与安装 | 3 | 设备购置方案符合设计要求的得1.5分;设备安装及质量控制方案合理得1.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9 | 植物防护工程 | 1 | 植物防护工程施工方案合理可行得0.5分;植物防护工程养护方案合理可行得0.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10 | 环境保护 | 2 | 环境保护措施(含扬尘、噪声管控等)内容全面,合理可行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11 | 工程进度计划及资源配置 | 4 | (1)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工期保证措施可行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2)确保灌溉期农业用水需要,分析合理、保证措施可行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3)设备、劳动力、周转材料等资源投入满足施工需要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12 | 质量保证措施 | 2 | 质量保证体系健全、方案可行、措施得力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13 |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廉政文化建设措施 | 2 |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廉政文化建设措施得力的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14 | 沟通及协调措施 | 1 | 主动协调各方关系(含清障、交通、接电等),方案合理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三 | 项目管理机构 | 5 | |
1 | 项目经理业绩 | 2 | 拟任项目经理近5年内(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的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验收证明(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三者缺一不可) 单位与项目经理个人的同一业绩不重复计分,且就高赋分。 |
2 | 管理人员配备 | 3 | (1)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得1分。 (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文件-主要人员汇总表当中拟派人员)满足工程需要,配备质检员、施工员、资料员、安全员、材料员齐全(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得0.5分,缺一个扣0.2分。(每人只认一证) (3)质检员、施工员、资料员、安全员、材料员中有水利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的有1人得0.5分,本项最多得1.5分。 均须提供2022年1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或以上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四 | 其他评分因素 | 7 | |
1 | 企业业绩 | 1 | 投标人近5年内(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的水利工程业绩的,有1项不得分,有2项及以上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1分。 (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验收证明(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三者缺一不可) 单位与项目经理个人的同一业绩不重复计分,且就高赋分。 |
2 | 信用等级 | 4 | 企业信用参照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规〔2021〕7号“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注:2021年度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及赋分值及应用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通知公示—2021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2022年5月19日公布)。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并提供截图。 |
3 |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 | 1 |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的得1分,二级的得0.9分,三级的得0.7分。 需提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明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4 | 承诺 | 1 | 承诺本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等级得1分(提供承诺并签字盖章,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 |
7.5关联标段限制中标项目数量规定:无。
8.其他内容
8.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
8.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阶段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宿迁市宿豫区农水工程建设处
地 址:宿豫区水利局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单位:江苏苏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郁金香路30号吉美思大楼B座306室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025-86570485 17314458268
开 户 行:中信银行南京市上海路支行
帐 号:7321510182800011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