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梅林镇“文化宣传”物料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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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广东 | 城市 | 揭阳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普宁市梅林镇“文化宣传”物料采购项目 | |
采购单位 | 普宁市梅林镇人民政府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项目概况
普宁市梅林镇“文化宣传”物料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号北侧普宁市食品工业总公司办公楼西起第二间至第七间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XR023HCG0401PN
项目名称:普宁市梅林镇“文化宣传”物料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6887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6887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单位须提供成立至今的月度或季度财务报表;(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2、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06日 至 2023年04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号北侧普宁市食品工业总公司办公楼西起第二间至第七间
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号北侧普宁市食品工业总公司办公楼西起第二间至第七间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1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号北侧普宁市食品工业总公司办公楼西起第二间至第七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报名的,应出具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注:已取得“三证合一”的企业,对于上述(2到4项)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广东祥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dxiangrun.com/)。
2、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普宁市梅林镇人民政府
地址:普宁市梅林镇梅光村梅林广场西侧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祥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号北侧普宁市食品工业总公司办公楼西起第二间至第七间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普宁市梅林镇“文化宣传”物料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号北侧普宁市食品工业总公司办公楼西起第二间至第七间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XR023HCG0401PN
项目名称:普宁市梅林镇“文化宣传”物料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6887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6887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 数量 | 交货时间 | 最高限价 |
普宁市梅林镇“文化宣传”物料采购项目 | 1项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 人民币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单位须提供成立至今的月度或季度财务报表;(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2、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06日 至 2023年04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号北侧普宁市食品工业总公司办公楼西起第二间至第七间
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号北侧普宁市食品工业总公司办公楼西起第二间至第七间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1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号北侧普宁市食品工业总公司办公楼西起第二间至第七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报名的,应出具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注:已取得“三证合一”的企业,对于上述(2到4项)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广东祥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dxiangrun.com/)。
2、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普宁市梅林镇人民政府
地址:普宁市梅林镇梅光村梅林广场西侧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祥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号北侧普宁市食品工业总公司办公楼西起第二间至第七间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