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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农业农村局永春县2023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永春县2023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服务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金贸大厦B204福建恒丰招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FCGZ2023007
项目名称:永春县2023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84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84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福建恒丰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永春县农业农村局(采购人)的委托对永春县2023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服务采购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编号:HFCGZ2023007
二、项目名称:永春县2023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服务采购
三、磋商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二部分“磋商内容及要求”
四、本项目(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肆拾捌万捌仟肆佰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凡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控制价)的为无效投标。
五、磋商供应商条件:
1.投标人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投标人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能体现缴费内容的缴费证明材料,缴费证明材料应有银行或税务、或社保机构印章;投标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
4.投标人需提供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须提供书面声明);
5、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6、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7、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参加,本合同包项目的名称所需行业为“农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并按表中要求填写完整。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磋商文件公告时间及发售时间: 2023年 4  月 4 日至2023年 4 月 12 日下午17:30 时截止;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请于招标文件公告时间及发售时间内至福建恒丰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逾期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注: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磋商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转账需附上凭证。格式自拟]
七、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 4  月 17  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实质性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磋商时间:2023年 4  月 17 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
九、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金贸大厦B204
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中标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十一、有关本项目磋商的相关信息(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若有修改)均发布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采购信息不一致的,以泉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内容为准。
十二、采购单位: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永春县桃城镇桃溪路232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福建恒丰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民生银行泉州鲤城支行
户  名:福建恒丰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154454100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箱:fjhfzb@163.com                     传    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四、本次采购解释权及磋商过程的答疑、质疑等归属福建恒丰招标有限公司。
合同履行期限:耕地安全利用实施到2023年11月30日为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参加,本合同包项目的名称所需行业为“农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并按表中要求填写完整。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04日  至 2023年04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金贸大厦B204福建恒丰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报名或电话咨询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金贸大厦B204福建恒丰招标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金贸大厦B204福建恒丰招标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永春县桃城镇桃溪路232号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恒丰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道东湖街金贸大厦B204室            
联系方式:林小姐 联系方法:0595-223369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小姐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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