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府锦园18#、19#号商铺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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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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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为保障经营性资产的合理利用,更好的服务社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诚实守信原则,学院于2021年6月2日对委托管理的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9号学府锦园商铺的租赁经营实行公开比选。上海高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以下简称:招租代理人)受重庆重二师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租人)的委托,对重庆第二师范学院18号临街商铺、19号2楼部分租赁经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府锦园18号临街商铺、19号2楼部分租赁经营项目
2、招租人:重庆重二师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地点、面积及限定经营范围:详情见附件1。
4、项目承租形式
(1)采取租赁承包形式,竞价成交人在承租期内享有该商铺的经营权和设施等财产的使用权、保管权,但承租者不得将其转租或转让。
(2)承租期限:五年,自2021年6月至2026年6月(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如5年内租赁房屋遇学校规划调整,招租人有权提前1个月告知商户收回商铺,招租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承租方签订合同方式及时间:预承租人应当在签订合同前缴纳履约保证金,若预承租人在竞价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未与招租人签订承租合同,招租人有权不退还履约保证金。竞价成交人租金半年支付一次,遵循先交后租的原则;履约保证金按照3个月租金(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缴纳)打入招租人指定账户留存或提供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遇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顺延。
5、评审办法:竞价法(一次性报价)。
6、招租文件见附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府锦园18号临街商铺、19号2楼部分租赁经营项目
序号 | 商铺位置 | 商铺编号 | 面积(㎡) | 竞价底价 (元/月/㎡) | 月租金底价(元/月) | 拟经营范围 | 资格要求 |
标1 | 学府锦园临街商铺 | 18号门面 | 421 | 175 | 73675 | 竞价人自行规划,但餐饮、噪音污染业态除外 | 自然人或企业 |
标2 | 学府锦园临街2楼商铺 | 19号门面部分 | 429 | 60 | 25740 | 竞价人自行规划,但餐饮、噪音污染业态除外 | 自然人或企业 |
2、招租人:重庆重二师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地点、面积及限定经营范围:详情见附件1。
4、项目承租形式
(1)采取租赁承包形式,竞价成交人在承租期内享有该商铺的经营权和设施等财产的使用权、保管权,但承租者不得将其转租或转让。
(2)承租期限:五年,自2021年6月至2026年6月(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如5年内租赁房屋遇学校规划调整,招租人有权提前1个月告知商户收回商铺,招租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承租方签订合同方式及时间:预承租人应当在签订合同前缴纳履约保证金,若预承租人在竞价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未与招租人签订承租合同,招租人有权不退还履约保证金。竞价成交人租金半年支付一次,遵循先交后租的原则;履约保证金按照3个月租金(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缴纳)打入招租人指定账户留存或提供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遇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顺延。
5、评审办法:竞价法(一次性报价)。
6、招租文件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