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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区群众工作中心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雄安新区群众工作中心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xaprtc.com/)-“数据上报”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08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AGPPJ20230414001
项目名称:雄安新区群众工作中心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最高限价(如有):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采购需求:雄安新区群众工作中心位于容城县容和塔西侧奥威路1-2号,办公面积1500㎡,绿化面积2500㎡,其他占地面积2000㎡,共计面积约6000㎡。其中,会议室1个,党员活动室1个,办公室10个,接待室6个,接待大厅2个,卫生间4个,值班室4个,停车场2个,警卫室1个,盥洗室1个,安检区1个。服务内容包含:提供保安24小时安全防范服务;保洁服务;会务、导引和登记分流服务;绿化养护服务;各项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服务;场地标准化管理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持续服务36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本项目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执行,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具体要求如下:①供应商为非中小微企业的,应当将采购项目合同的部分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微企业,分包比例占合同总金额的30%以上,其中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分包合同金额的60%。供应商须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②供应商为中型企业的,应当将采购项目合同的部分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给小微企业分包比例占合同总金额的18%以上。须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③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不允许分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④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相关附表。 注:①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②分包意向协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明确分包的比例(必须满足上述相应要求)、载明分包承担主体。③《中小企业声明函》《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7日至2023年04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xaprtc.com/)-“数据上报”
方式:其它
售价:无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5月08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开标: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数据上报”;线下开标: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北雄安新区白洋淀大道与容安路交叉口001号)第3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市场主体注册和CA办理电话:0312-562012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数据上报”,在【关注项目】中对该项目进行关注,从【我的投标项目】中下载GPZ格式招标文件,并应及时关注平台发布的更正公告信息,如对招标文件有更正修改的,请登录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数据上报”,从【我的投标项目】中及时下载最新的补充文件,并用最新的GPZ格式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因未及时下载最新招标文件影响项目投标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3.纸质版投标文件应由经加密(GPT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打印生成,纸质投标文件内容应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且纸质文件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相关要求进行盖章及封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和纸质投标文件的,均不予受理。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现场参加开标仪式,在递交纸质文件的同时携带一台电脑(自备无线网络)和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到现场进行开标。请供应商注意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并递交纸质和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解密。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其撤销投标文件。5.请供应商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CA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同时需注意CA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加密至开标解密过程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之内,此过程期间如进行续费、变更等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CA办理电话:0312-5610196。6.供应商在参加开标时请使用电脑操作系统win10专业版或企业版,浏览器使用edge,按要求进行浏览器环境配置。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版本号为7.8.5014.3210,供应商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相对应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即可打开招标文件。若出现技术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312-5620113。7.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8.采购公告其余事项详见附件。
十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雄安新区群众工作中心
地    址:河北省容城县奥威路1-2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河北省容城县白洋淀大道与容安路交叉口001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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