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琯头镇后二-东岸村2022年旱地改造为水田土地整治项目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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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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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各投标人:
现就连江县琯头镇后二-东岸村2022年旱地改造为水田土地整治项目(招标编号:FJHLLJ[2023]福第009号)的招标文件内容修改如下: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投标附录函”:3、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1.1.4.5工程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2年现修改如下:1.1.4.5 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工程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1年。
当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等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
招标人:连江县琯头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04月14日
现就连江县琯头镇后二-东岸村2022年旱地改造为水田土地整治项目(招标编号:FJHLLJ[2023]福第009号)的招标文件内容修改如下: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投标附录函”:3、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1.1.4.5工程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2年现修改如下:1.1.4.5 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工程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1年。
当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等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
招标人:连江县琯头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0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