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其它项目 > 【答疑澄清】榆村乡藏溪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答疑澄清公告

【答疑澄清】榆村乡藏溪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答疑澄清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提交时间: 0天0小时2分0秒
累计办理时间: 0天1小时27分0秒
是否逾期: 否
答疑澄清提交
提交人:
办理状态:
提交
提交节点:
2023-04-14 09:22:05
提交用时:
0天0小时2分
招标人确认
办理状态:
同意
办理时间:
2023-04-14 10:23:48
办理用时:
0天1小时2分
项目负责人
办理状态:
同意
办理时间:
2023-04-14 10:48:21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25分
项目编号 HJXGC2023G026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2-12341000586130960B-20230413-000162-4
信息来源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 项目所在地 休宁县榆村乡
信息发布时间 2023-04-14 10:48:42 浏览次数 0

标段信息 第一次澄清文件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方式 估算价(万元)
1 HJXGC2023G026A 榆村乡藏溪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公开招标 618.0

答疑澄清信息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主要修改内容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榆村乡藏溪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原项目编号:HJXGC2023G026
原公告日期:2023年04月1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各潜在投标单位: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必须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书,政府投资项目可用资金落实证明替代。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可以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和保证保险等方式。”
更改为“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必须在取得施工许可证3个月内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书。工程款支付担保金额为施工合同额的8%-10%。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可以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第三方担保等方式。其他事项及具体要求详见《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黄建管[2022]190号)。”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式
招标人:休宁县榆村乡人民政府
地址:休宁县榆村乡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休宁县书院路18号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人:休宁县榆村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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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纸等相关附件 澄清答疑公告.pdf

附件: 澄清答疑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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