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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职业技能培训比选工作的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我县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开展,规范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按照《2023年汉源县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计划》,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过渡期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22〕50号)、《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雅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雅安市就业创业培训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雅人社办〔2021〕22号)、《劳务品牌培训和返乡下乡创业培训管理办法》(川农劳办发〔2019〕10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决定开展2023年职业技能培训比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培训类别及任务

2023年,拟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2400人次。其中:就业技能培训1900人次、劳务品牌培训350人次、返乡创业培训150人,具体培训类别如下:

序号

培训项目

培训类别

培训人数(人次)

1

就业技能培训(1900人次)

电商服务

100

2

自媒体运营服务

300

3

果树栽培服务

300

4

机械加工服务

150

5

计算机应用服务

150

6

家政服务

150

7

养老照护服务

100

8

建筑服务

280

9

母婴服务

170

10

烹饪服务

100

11

生活服务

100

12

劳务品牌培训(350人次)

电商服务

50

13

家政服务

50

14

养老照护服务

100

15

母婴服务

50

16

烹饪服务

100

17

返乡创业培训(150人)

创业培训服务

150

注:就业技能培训和劳务品牌培训的培训类别相同的合并参选。

企业职工在岗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等培训,以企业需求为主,实行备案制,不设置培训人数,不纳入比选范围。

(二)培训方式

理论知识+技能操作。

(三)培训对象

有培训需求的已脱贫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等“五类人员”和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残疾人、返乡农民工、企业职工等重点群体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培训对象每人每自然年度可享受不超过3次职业培训补贴,但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同一教学模块的创业培训课程,每人只可享受一次培训补贴)。劳动者已取得同一职业(工种)较高等级证书的不再享受同一职业(工种)较低等级的培训补贴。

二、参选机构资格要求

参选机构为《汉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汉源县定点培训机构目录的通知》(汉人社发〔2023〕3号)中公布的定点培训机构。

三、参选文件组成

参加比选文件至少包括以下材料:

(一)承诺函;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适用);

(三)法人代表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申请报告(明确参加比选的培训类别);

(五)培训机构简介、参选类别资质及相关工种批文;

(六)参选类别相关工种的培训内容、场地、师资及教学设备情况;

(七)参选类别相关工种的教学实施计划;

(八)前三年开展培训情况(成立时间不满三年的培训机构据实说明);

(九)就业推荐、后续跟踪服务计划等;

(十)其他相关资料。

四、培训机构比选程序

(一)培训机构选定。一是由培训机构按照公告发布的培训类别和计划任务,结合自身实际按培训类别自愿参选,参选包括投参选书、公开陈述、现场评分三个环节,最终按现场评分确定培训机构,现场评分得分高确定为承训机构。若拟定中选的机构放弃,则按照得分高低依次递补。若出现相同分数,以就业创业服务计划得分高的培训机构中选。劳务品牌培训类别及返乡创业培训未达到1:1.5参选比例的该类别视为流标,非劳务品牌培训类别参选比例未达到1:1.5的,参选培训机构最终得分超过80分视为通过。每家培训机构参选类别个数不超过3个。

(二)培训机构参选。一是本公告发出后,有承训意愿的定点培训机构即可报名参选,并于2023年4月19日12:00前将参选书(A4纸打印5份,正本1份,副本4份)密封、盖章后通过邮寄或者现场提交至汉源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联系人:伍伟伟,联系电话:0835-4226771,地址:汉源县富林镇滨湖大道二段212号。二是2023年4月20日上午9:30在县人社局二楼会议室公开选定承训机构;三是评分小组现场拆封参选书,依据参选书完整性、培训机构师资设备情况、近三年培训工作质量、培训计划可行性及特色、就业创业服务计划等指标,对参选机构进行量化打分,并当场公布分数。若参选书错误,取消该类别参选资格。

(三)公示。选定结果将在汉源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签订培训协议。汉源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和农民工服务中心将与中选机构签订培训协议,明确培训组织实施相关事宜。

五、培训相关管理要求

(一)培训班设置。选定的承训机构于签订培训协议后开始组织实施培训,培训采取小班制进行,就业技能培训、劳务品牌培训原则上不超过60人/班,返乡创业培训不超过30人/班,网络创业培训不超过35人/班。

(二)开班申报。就业创业培训要提前5个工作日、劳务品牌培训和返乡创业培训要提前10日向县人社局递交开班申请(申请材料包括:开班申请表、报名人员名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师资证明等)报县人社局审批,经批准后,承训机构要及时将学员基本信息、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等录入四川省公共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平台V3.0系统,县就业创业服务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方可开班。培训机构要科学规范制定教学计划,在理论教学计划中要进一步完善禁毒、防艾、消防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疫情防控、防“精神传销”、职业病预防教育,以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权益保护内容,其中消防安全课程设置不低于2个课时。为全面推广普通话,劳务品牌培训还应增设普通话教学,且课程设置不低于1课时。

(三)培训过程管理。培训机构应向社会和所有参训学员公示开展培训的工种及方式、教学计划、培训大纲、培训内容、培训课时、补贴标准和举报投诉电话(0835-4226771)等内容;培训机构应建立教学管理制度、考勤制度、学员信息台账(包括培训台账、就业台账、就业跟踪服务台账等)、就业跟踪制度等相关培训管理制度,安排专门管理人负责培训教学的日常管理,并在培训结束后,以班为单位做好档案整理,及时归档;培训机构应在四川省公共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平台V3.0系统中做好培训班级管理、培训学员管理、日常考勤管理、培训结业管理、业务申报管理等模块的运用;培训机构开班前应确保相关监控设备运行环境,全程使用就业创业培训监督平台。对无法使用监控设备的班级采取推迟开班或推迟结业,确保培训全程录像上传就业创业培训监督平台。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要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采取定期不定期抽查、暗访、电话核查、视频监控及邀请监督员巡查等方式,每班次现场监督检查不少于3次,重点了解培训效果、培训对象的满意度,并建立监管记录台账。

(四)培训后就业服务。承训机构应开展培训后续跟踪服务,巩固强化培训成效。一是通过发放培训实效记录单、电话回访、走访调查等方式进行跟踪服务登记,了解学员在培训后遇到的问题,收集对培训工作的意见建议;二是积极与当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配合,举办就业洽谈会、就业推介会,为学到一技之长的学员搭就业桥,铺上岗路,确保参训学员学有所成、学以致用;三是做好服务台账,建立培训服务档案,由专人负责填写、集中统一管理,确保后续服务可持续。

(五)培训补贴。各承训机构在培训班结业后(各培训类别培训任务完成时间按照协议约定日期执行)应及时完善四川省公共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平台V3.0系统中结业管理、业务申报管理等模块的业务,同时提交纸质材料,完成资金申报。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按照《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雅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雅安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细则>的通知》(雅人社发〔2020〕14号)、《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雅安市财政局关于调整<雅安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的通知》(雅人社发〔2020〕15号)等文件规定,及时审核拨付培训补贴资金。所有培训于12月5日前完成培训补贴资金申报。

六、其他相关说明

因2023年培训市下目标任务未下达,待市级下达目标任务后再进行培训工种和培训人数的调剂。若市下任务低于此方案任务数,则按此方案执行;若市下任务高于此方案任务数,高出部分根据实际情况和培训需求另行审批。

附件:1.2023年汉源县就业技能培训、劳务品牌培训、返乡创业培训项目比选评分表

2.2023年汉源县就业技能培训、劳务品牌培训、返乡创业培训项目比选评分办法

3.参选书模板







汉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1日


附件: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附件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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