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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随机抽取法试行范本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随机抽取法试行范本
(2017年版)
 
 
 
 
招标项目名称:仙游县盖尾镇聚仙村半山村道硬化工程   
招 标 编 号:  厦高诚信莆招字[2018]036号          
招   标   人:  仙游县盖尾镇聚仙村民委员会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高诚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盖章)
日期:2018 年 11月
 
 
 
使用说明
 
1.《莆田市注册独立法人企业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范本》(2017年版)(以下简称《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范本》)适用于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工程施工承包招标项目。
2.《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范本》分为《简单低价法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范本》、《合理低价法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范本》、《综合评分法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范本》、《随机抽取法施工招标试行范本》四种招标文件范本,分别适用于采用简单低价中标法、合理低价中标法、综合评分法、随机抽取法四种评标办法的招标项目。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依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将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纳入房屋建筑施工招投标评分项目(试行)的通知》(闽建筑[2015]23号)、《关于将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纳入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评分项目(试行)的通知》(闽建筑[2016]6号)、《关于进一步简化投资项目审批手续的通知》(莆政综[2016]17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莆政综〔2013〕55号)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管理规定的通知》(莆政综[2009]114号)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建设工程标后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莆政综〔2009〕115号)和莆田市人民政府及其授权的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选择适合的房屋建筑施工招标文件范本。
3.《简单低价法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合理低价法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和《综合评分法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各由《专用本》和《通用本》两部分内容组成,《专用本》和《通用本》互相配套使用。《专用本》和《通用本》不一致的,以《专用本》为准。《通用本》的内容一般情况下必须全部执行,如有特殊情况招标人需要修改补充的,应在《专用本》中列出。《专用本》由招标人按照范本的格式和内容要求编制。
4.《施工招标文件范本》中以空格带下划线标识的内容,由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入具体内容。
5.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的,本招标文件的第1章“招标公告”修改为“投标邀请书”,具体内容由招标人参照招标公告的内容编制。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
(四)开标、评标及定标
(五)授予合同
(六)标后管理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第五章  工程预算价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仙游县盖尾镇聚仙村半山村道硬化工程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仙游县盖尾镇聚仙村民委员会 ,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招标人为仙游县盖尾镇聚仙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高诚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仙游县;
2)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3) 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并结合工程预算编制说明;
4) 工期要求:总工期: 2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5)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投标人必须为莆田市注册独立法人企业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名录库内的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企业;
2)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建设工程基础信息库内的企业。
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6) 投标人不得属于被纳入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7)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可在2018年 11 月 12 日至2018年 11 月 19 日前向招标代理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及预算清单,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地点为: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荔华东大道696号华友实业大厦18楼 。
5.招标人接受书面投标文件,在核对投标人及其代表的身份时须提交书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格式编制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及其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7.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投标保证金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人交纳。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会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在合同签订之后由招标人无息退还给中标人。
8.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  11 月 20 日 14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仙游县盖尾镇人民政府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仙游县盖尾镇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anyou.gov.cn/gwz/xxgkzl/发布招标公告。
10.公告其他说明:   纸质投标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仙游县盖尾镇聚仙村民委员会  ;
地址:仙游县,邮编: /   ;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高诚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地址:莆田市  ,邮编: /  ;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传真:  /  ;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总  则
1.招标项目说明
1.1 项目名称:仙游县盖尾镇聚仙村半山村道硬化工程
1.2 建设地点:仙游县
1.3 建设规模:总投资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1.4 招标范围:以施工图纸为准并结合工程预算编制说明
1.5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6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包干  
2.招标项目的工期和质量标准
2.1本招标项目的定额工期为  / 日历天,招标人要求招标工期不超过20日历天。中标人如不能在招标工期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的,每逾期一天,应按每日 1000 元向招标人缴纳逾期竣工违约金;提前完成,每提前一天,招标人按每日  / 元奖励中标人。
2.2招标项目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综合评定指标达到国家质量验收 合格  标准。若质量验收评定不能达到 合格 ,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投标人的资格及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不分主、增项差别)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须是: 莆田市注册独立法人企业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名录库内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
3.4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3.5投标人不得属于被纳入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但装修、幕墙、智能化、钢结构、消防、环境等专项工程的除外;
(3)为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或有隶属关系的;
(8)公司级领导与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公司级领导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被县区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建立其违规违法档案的;
(1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被县区级及以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记录不良行为,并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莆田建设信息网或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公告,处在公告明确限制投标期限内的;
(15)投标人或参加本次投标的项目管理人员存在《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莆政综〔2013〕55号第四条第七款规定情形的。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有资格成为中标人。
5.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上述费用。
6.现场踏勘
6.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察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中介绍的招标项目相关情况,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6.2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招标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与之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7.分包
本招标项目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中标人确需将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招标人同意。
 
 
(二)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组成内容
本招标文件由投标人须知、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 (格式)、工程预算价、图纸、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和补充文件组成。
9.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投标人可在2018年 11月 12 日至2018年 11 月19日前向招标代理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及预算清单,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地点为: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荔华东大道696号华友实业大厦18楼  。
10.招标文件的制定依据
本招标文件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莆田市人民政府及其授权的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颁发的规范性文件制定。
11.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
11.1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踏勘项目现场中若存在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中存在限制公平竞争的倾向性条款等问题)的,或认为工程预算价的工程量存在差错或漏项、材料和设备的单价存在误差、工程取费费率出现差错的,可在 2018年 11月  14 日17:00前直接向招标人提出疑问。
11.2对于投标人提出的有关本招标项目的所有要求澄清的问题,包括质疑的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招标人将认真答复,确属不合理条款或存在差错的将在答疑时予以删除、修改。
11.3招标人将在2018年 11  月  16 日17:00前,发布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
12.工程预算价和工程发包价
12.1工程预算价
本招标项目的工程预算价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人民币)。
12.2工程发包价
本招标项目的工程发包价按以下公式计算:
工程发包价=工程预算价×(1-工程预算价下浮率),为151557元(人民币)。
本招标项目的工程预算价下浮率为18%。
13.工程预算价的编制
编制说明
编制依据:
(1)仙游县盖尾镇聚仙村民委员会提供的预算书及施工图内容。
(2)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3)《福建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宣贯材料》。
(4)《福建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FJYD -101-2017)。
(5)《福建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FJYD-401-2017~-FJYD-409 -2017)。
(6)《福建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FJYD-301-2017~FJYD-311-2017) 。
(7)《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并根据福建省建设厅闽建筑【2017】12号一《关于<福建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等8套2017版定额施行时间的通知》;闽建筑【2017】20号一一《关于<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2017版)有关规定的通知》;闽建筑【2017】23号一-关于做好工程招投标活动与《福建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等8套2017版定额及相关配套规定衔接工作的通知。
(8)《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税率的通知》 (闽建筑[2017]4号)等配套文件。
(9)价格依据: 莆田市2018年8月份材料综合价格及福建省2018年2季度机械台班。
(10)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14.取费标准:
14.1利润按6%计取。
14.2税金按一般计税法10%计取。
 
 
                                       。
(三)投标文件
 
15.投标文件的组成
(一)投标承诺函
(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项目经理身份证、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配备表
   
16.投标有效期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有效期为45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7.投标保证金
17.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叁仟元整(¥3000元),投标保证金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人交纳。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会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之后由招标人无息退还给中标人。
17.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7.3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以退还:
(1)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或不按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3)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按要求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因中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
(5)中标人放弃中标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8.投标文件的编制
18.1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进行编写。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投标文件格式的备注或说明,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其中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如有必要也可以增加附页。
18.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程发包价、招标工期、质量要求、投标有效期、项目管理人员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18.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或复印,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
18.4投标文件正本的份数为一份,副本的份数为两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起密封在一个封套内,并在封套的密封口上加盖单位章。封套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应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封的完整性负责,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标会上不再对文件包装的完整性进行查验
20.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递交截止时间
20.1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为:仙游县盖尾镇人民政府办公楼二楼会议室,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是:2018年  11 月 20 日 14时 30 分
 
(四)开标、评标及定标
 
21.开标
21.1开标会定于2018年  11 月 20 日 14时 30 分在仙游县盖尾镇人民政府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进行,开标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邀请行政监督部门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单项合同估算价500万元以下的项目可由委托代理人参加)必须参加开标会。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须随带个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如是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须随带个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21.3资格审查小组
招标人不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代表等3人以上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资质和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
21.4开标程序:
(1)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
(2)主持人宣布开标纪律。
(3)查验投标人代表的身份、投标人的资格。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开启其投标文件并予以退还:
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2)投标人代表未按投标须知第21.2款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有效个人身份证明的;
3)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均未到场进行身份核查或到场却未能提供身份证原件进行核对的(适用于单项合同估算价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项目);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的;
5)投标人不属于莆田市注册独立法人企业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库内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
6)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总承包项目)。
7)投标人被纳入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
8)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4)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潜在投标人名单,若投标人少于15家(含15家)的,则所有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若投标人多于15家时,则在资格审查前随机抽取10家进入资格审查程序,未抽中的,退出资格审查和中标人抽取程序。采取三轮抽取法,第一轮抽取顺序号,第二轮抽取对应号,第三轮抽取进入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所对应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未抽中的不进入评标程序。当投标人超过50家时,直接采用网上生成的顺序号进入下一轮抽取,不抽取投标人顺序号。
(5) 主持人宣布进入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
(6) 查询投标人的投保证金缴纳情况、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如有时)、是否在名录库内、法人或项目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等信息。
(7)宣读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并记录。宣读内容为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程质量、工期、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它必要的内容。
(8)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22.评标
22.1  资格审查小组审查投标文件,确定进入公开抽取中标人程序的合格投标人名单。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废标处理,不得进入随机抽取程序:
22.1.1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2.1.2投标承诺函未按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编制、填写内容或签署、盖章的;
22.1.3投标人的承诺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正、副本未作标志或份数不符合要求的。
22.1.4投标人不存在投标须知第3.9款规定的情形的;。
22.1.5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企业及个人的证书、证件等复印件或复印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22.1.6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未附上联合体协议书;
23.确定中标人
23.1从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一家中标人。
23.2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宣布抽取规则:
23.2.1公开随机抽取采取三轮抽取法,第一轮抽取顺序号,第二轮抽取对应号,第三轮抽取中标单位。
23.2.2第一轮由投标人以签到(或入围)先后依次抽取顺序号。第二轮由招标人抽取对应号。第三轮由投标人抽取中标单位。
23.2.3当众展示公开抽取工具,经监督人员和各投标人代表确认后,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照进入公开随机抽取程序的投标人数额,向抽取箱内放入同等数量的号码球;
23.2.4由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公开随机抽取一个号码球,投标人抽取的号码即代表该投标人的号码,由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场公布顺序号,各投标人应当众签字确认;
23.2.5将球重新放进抽取箱内,由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随机抽取,所抽的号码为对应号;
23.2.6将球重新放进抽取箱内,由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公开随机抽取,所抽的号码与对应号相同的投标人为中标单位。
23.3招标代理机构撰写开标情况报告,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签字确认后存档。
23.4 经过审查,若只有一家合格投标人的,招标人可以直接选择该投标人为中标人。
24.中标通知和中标公示
24.1在评标结束后2日内,招标人应根据评标结果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24.2在评标结束后3日内,招标人应将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称、中标价、项目经理姓名(包括建造师等级和注册编号),在仙游县盖尾镇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25.附则
25.1在评标定标过程中,投标人自己认为须准备好与投标有关的证书、证明资料原件备查的,可以在招标人要求提交时当场提交,投标人不能当场提交的,资格审查小组可以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认定。
25.2在评标过程中,资格审查小组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项目负责人须在一个小时内到达评标地点,向资格审查小组作出书面澄清。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规定作出书面澄清的,则资格审查小组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
 
 
 
(五)授予合同
 
26.签订合同
26.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按照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不得再进行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6.2中标人应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7天内进场施工。
26.3招标人应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15天内将施工合同提交建设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26.4中标人不按期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的,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26.5招标人与中标人应按照莆建管[2016]88号文件的规定在施工合同内约定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行农民工工资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
27.履约担保和工程质量保证金
27.1中标人在签定施工合同时,应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合同金额的 10 %。履约保证金应采用   现金或银行保函   的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用现金缴纳的,招标人支付项目预付款,预付款为合同总额的8%;如履约保证金用银行保函方式的,则不支付项目预付款。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中标人完成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项目并通过竣工质量验收后,凭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明申请返回履约保证金。
 
(六)标后管理
 
28.标后管理
28.1本招标项目的标后监督管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莆田市人民政府及其授权的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颁发的规范性文件执行。
28.2上述第28.1款规定的莆田市人民政府及其授权的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颁发的规范性文件主要有《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实施房建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远程视频大数据管控的通知》(闽建建[2017]5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将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纳入房屋建筑施工招投标评分项目(试行)的通知》(闽建筑[2015]23号)、《关于进一步简化投资项目审批手续的通知》(莆政综[2016]17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莆政综〔2013〕55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建设工程标后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莆政综〔2009〕115号)文件。
 
 
 
 
 
 
 
 
 
 
 
 
 
 
附表1:          
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配备评审标准
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配备评审标准
 
项目内容
评    审    标     准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 (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通过年审有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的在职职工(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所属单位为准),且目前必须无在建工程。




其它人员配备至少应达到下列要求:
职  位
最低数量
要求(人)
职称、岗位资格要求
备注
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市政工程专业
土建施工员
1
取得上岗证





安装或水电施工员
1
取得上岗证
质量员
1
取得上岗证
安全员
1
取得上岗证
材料员
1
取得上岗证
机械员
1
取得上岗证
试验员
1
取得上岗证
……
 
 

 
 
备注:
(1)投标人应按《拟派出主要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要求配备项目管理人员,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不能同时兼任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管理职位。
(2)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填写拟派建造师的具体信息,并链接至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建设工程基础信息库。
(3)投标人在投标时不需填写项目技术负责人等其他项目管理人员的具体信息。以上人员配备为最低要求,最终人员配备以闽建建[2013]43号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备到位。中标单位应无条件配备充足人员,不另行支付费用。
(4)所有管理人员须为投标人的在职人员,并以管理人员的执业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岗位证书上所署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相符为认定标准(若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中没有体现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不符的,须提供相该人员的社保(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证明或注册执业证书或岗位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28.3投标人中标后若不能按《拟派出主要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要求配备项目技术负责人等其他项目管理人员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和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8.4依据《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文和闽建办筑[2016]8号《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文件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信息应当通过监管平台的 “福建省建筑业管理信息系统”、“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中标人派出的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应当是已在监管平台中登记信息的人员。若因未登记信息,导致中标后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无法全部通过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备案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追究其责任。
 
 
 
 
 
 
 
 
 
 
 
 
 
 
 
 
 
 
 
 
 
 
 
 
 
 
 
 
 
 
 
 
 
 
 
 
 
 
 
 
 
 
 
 
 
 
第三章  合 同 条 款
29.合同条款
29.1本招标项目的合同条款及格式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29.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合同条款原则上不应修改,但特殊情况时确需对合同条款修改、补充的,拟修改、补充的合同条款内容应在第29.4款“合同条款的修改、补充”中列明。
29.3专用合同条款中带下划线的空格处如需要明确的,在第29.5款“专用合同条款的填写”中列明。
29.4合同条款的修改和补充:
(1)专用合同条款第3.2.3款关于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违约责任的填写内容:“不属于上述第7.2款所列情况的,承包人如要求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必须经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更换,且所变更人员的资格、业绩和信誉不得低于投标承诺。同时,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更换项目经理每人次支付违约金5000元人民币,更换技术负责人每人次支付违约金2000元人民币。
(2)专用合同条款第3.2.5款关于承包人项目管理班组人员施工期间不在岗的违约责任的填写内容:“发包人、监理人或相关行政部门检查时,若发现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在岗且不能说明合理理由、或经通知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达到现场的,发包人将对承包人给予每人次1000元的罚款,并直接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抵”。 若发包人、监理人或相关行政部门抽查时,发现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在岗人次一个月内累计超过5人次(包括5人次)或项目经理在岗时间一个月内少于21天,发包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乃至终止合同,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其他损失概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3)专用合同条款第13.2.5款关于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的填写内容:“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若承包人不能在合同工期内完成工程施工的,每延误一天,应向发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2000元”。
   (4)专用合同条款中增加“若审计部门对项目进行审计,审计部门的审核结论应该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
   (5)“中标人必须按法律、法规和《莆田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法》等要求处置建筑垃圾,不得与不具备资质的渣土企业签订运输合同。”具体按莆发服[2013] 59号文件规定执行
(6) 工程量进度付款额度和付款方式:
完成全部工程量的100%时,支付90%工程款;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结算(经审计)后付至工程结算总价97%,预留3%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限为一年。
(7)专用合同条款第3.7中,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合同金额的10%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履约保证金应采用 现金 的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中标人完成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项目并通过竣工质量验收后,凭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明申请返回履约保证金。
29.5专用合同条款的填写:
(1)……                                                                    
(2)……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随机抽取法)
 
仙游县盖尾镇聚仙村半山村道硬化工程
 
投 标 文 件
 
 
 (    本)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招标人: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并盖章)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目录
 
((一)投标承诺函
(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项目经理身份证、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配备表
 
(一)投标承诺函
致:   {招标人名称}   
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编号为 {招标编号} 的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招标文件,按照《莆田市小额工程施工发包承包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预算价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贵方的发包价人民币(大写)                       元(RMB:¥       元)作为中标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和工程建设标准的要求承包本工程的施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答疑纪要、补充通知及有关附件。我方不存在资质和项目负责人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条件。
A.我方为莆田市注册的企业。
B. 我方已按照相关规定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3、我方的投标文件是真实和准确的,并保证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3.5款规定的任一情形,若有弄虚作假的,愿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4、若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工期     {工期}    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工程质量达到       标准。
5、若我方中标,我方将派       (姓名)( 建造师证书注册编号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编号     ) 担任项目经理,我方保证该建造师目前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任务。
6、若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配备项目技术负责人等其他项目管理人员。
7、若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拟派出的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施工期间到位。
8、若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9、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10、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承诺函将构成约束双方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1、我方承诺,若有违反《莆田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莆政综〔2013〕55号)、《莆田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名录库管理办法(试行)》(莆招投标办〔2013〕2号)规定的行为,愿意接受相应的扣分处理。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姓名)
                                 日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
地    址:                                                  。
姓名:         身份证号码:                                   。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需要两份,一份装订进投标文件,另一份入围后递交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招标人名称)的                 (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参加开标、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需要两份,一份装订进投标文件,另一份入围后递交
 
 
 
 
 
 
 
 
 
第五章 工程预算价文件
 
(另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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