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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五研究所废气处理系统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五研究所废气处理系统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GKDK-23H039)
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04月13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废气处理系统: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江苏众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07.630500 万元,质
量:合格,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45天。,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华上环保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投标报价: 197.577100万元,
质量:合格,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45天货到现场,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南京鑫之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44.817000万元,
质量:合格,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45天货到现场,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江苏众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华上环保科技(江苏)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南京鑫之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江苏众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中标候选人(华上环保科技(江苏)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中标候选人(南京鑫之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江苏众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华上环保科技(江苏)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南京鑫之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关当事人对本结果有异议,请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本公示时间内以书
面的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
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异议问题、提出异议的理由及证明材料组成,异议内容一次性
提出。以收到异议文件纸质版原件的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原件或未按照要求提交
的异议文件将不予受理。
三、其他
本项目于北京时间 2023年4月6日09时00分在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中山东路307号
钟山宾馆会议室进行了开标仪式。2023年4月6日09时30分在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中山
东路307号钟山宾馆会议室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由随机抽取的4位评标专家与1位招标人
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通过对8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结果显示:
河南核净洁净技术有限公司其递交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二)、
酸性碱性和含氰废气处理系统1.2含氰废气处理系统一套改造项目【女含氰废气净化效
率≥90%】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性评审不合格,其投标被否决。
江苏天兴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其递交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一)、
有机废气处理系统1、技术参数有机废气处理系统两套【六有机废气净化效率≥75%】的要
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性评审不合格,其投标被否决。
昆山速德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其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未从其基本账户中汇出,未
对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
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性评审不合格,其投标被
否决。
盐城市明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其递交的投标文件未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截图,未
对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1.2 资格评审标准【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
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资格性评审不合格,其投标被否决。
江苏众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南京鑫之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华上环保科技(江苏)有限公
司、云汇环保科技南通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均能满足招标文件的初步评审要求,可以进入详细
评审。
按照招标文件中详细评审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
议,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办法,每位评委分别对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文
件进行打分。经汇总专家打分情况,结果如下:
序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得分(分)排序
1江苏众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88.27 1
2华上环保科技(江苏)有限公司1975771.00 81.20 2
3 南京鑫之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448170.00 78.63 3
4云汇环保科技南通有限公司2165700.00 76.47 4
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江苏众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华上环保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南京鑫之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五研究所纪检部门。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五研究所
地 址:南京市中山东路524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wzgybzbb@cetc.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1号神舟大厦11层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gkzb804285328@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图负遗人):承鹏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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