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县县城污水处理运营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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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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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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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招标公告名称: | 蠡县县城污水处理运营服务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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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M1300000782003852001A019402 | ||||||||||||||||||||||||||||||||||||||||
招标内容: | |||||||||||||||||||||||||||||||||||||||||
蠡县县城污水处理运营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蠡县县城污水处理运营服务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蠡县经开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蠡县经开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蠡县县城污水处理运营服务; 2、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服务期限:三年(合同签订之日起); 4、质量标准:提标改造完成前,排放标准执行《大清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795-2018)中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排放争取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其它污染物排放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排放限值。 提标改造完成后,排放标准执行《大清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795-2018)中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排放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其它污染物排放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排放限值。 2.2招标范围:蠡县县城污水处理运营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月1日及以后成立的企业也可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单位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4、本项目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4-12 09:00 至 2023-04-17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招采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5-05 09:30: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招采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采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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