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力量之都国际展览有限公司长沙经开区力都展览2023长沙国际工程机械展览会安保服务外包项目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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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编号:JKCG-CS-F202303160027-1 采购人(全称): 湖南力量之都国际展览有限公司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市十二方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长沙经开区力都展览2023长沙国际工程机械展览会安保服务外包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JKCG-F202303160027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3-05-12 —— 2023-05-15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本项目服务费系2023长沙国际工程机械展览会展期所提供的安保(含交警)、安检人员及设备设施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成交人员工薪酬福利、保险(人身意外险、雇主责任险等)、服装费等劳保用品、安保器材、安检设备等成交人为本项目办公费用、后勤费用、工作餐、饮用水、税费及管理费用等。 (2)本次项目采用“综合单价包干”的方式,成交人负责活动现场秩序维护 、安全检查、负责活动现场安全保卫工作 、负责有关部门工作协调 、负责提供相关安检设备(水码)。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本项目按实结算。 4.1.1付款人及付款方式: (1)付款人:湖南力量之都国际展览有限公司 (2)合同签订后,展会开始前5天支付预付款70万元,展会结束后,支付尾款前,成交供应商须提交结算资料经采购人确认合格(含费用结算清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差额)后支付本项目服务费用尾款。 4.2 收款账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长沙市芙蓉支行(长沙市十二方保安服务有限公司:100640344700010001)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2.1安全保卫工作 (1)负责维护场馆秩序,做好人群的指引、巡视,对进入场馆的人员进行证件核对、放行。 (2)负责按照场馆要求巡视场馆内管辖区域内治安秩序,保证管辖范围内的人身、财产安全,发现安全问题及隐患时及时处理并向采购人或公安汇报。 (3)负责开馆、闭馆进出口管理,对进出人员进行证件检查,闭馆时对场馆内的人员进行撤离。 (4)负责向需要帮助的群众及时提供协助,发现有不文明行为时及时劝阻。 (5)维护布展期、开展期、撤展期展厅、场馆内外治安,做好防火、防爆、防盗、预防事故等工作。 (6)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7)完成采购人或相关部门的其他任务。 5.2.2安全检查工作 (1)按照《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保安员装备管理与管理要求》、等要求对群众随身携带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另有规定,按照执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展会安全。 (2)禁止携带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易燃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进馆。 (3)禁止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馆。 (4)禁止携带易污损、有严重异味、尖锐物,且未包装完好的物品进馆。 (5)携带物品进入场馆内,拒绝接受安全检查的,应阻止其进入。对强行进入或者扰乱安全检查秩序的行为,应立即向采购人及公安汇报。 (6)加强管辖区域内的观察,发现问题及时向采购人及公安汇报。 5.2.3停车场秩序维护 (1)停车场动态管控:停车场内的车辆管理,包括停车指引与疏导、停车位管理。现场秩序维护员应及时关注车辆动态,确保车辆停放在车位线内,确保车道畅通。 (2)做好车辆疏导:根据停车场停车数量和承载能力等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停车场内部车辆的行进路线,适当调整放车通道或出入口。 (3)严防车辆拥堵:严格管控在停车场通道装卸货、堆放货和上下客等可能导致交通拥堵的行为。 (4)人车分流指引:尽量引导人流走环馆路展馆屋檐下非机动车路面,必要时可临时开辟和增加停车场人行出口。 (5)停车场安全:每1小时应对停车场全面安全检查,制止在停车场内使用明火、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等危及消防安全的行为,防止停车场偷盗等违法行为,排查各类安全隐患。 (6)交通应急处置:发现车辆未关车窗门、车辆刮擦、占用车道、车辆损坏或其他可疑情况时,应采用提示、制止、清理、疏导、报告等方法及时处理。发生交通事故及时上报,维护好现场秩序,及时取证。车辆发生故障时造成交通堵塞的,应协助车主和专业机构将故障车辆牵引出堵塞区域,在此期间应启用应急措施保持交通畅通。 5.2.4外围交通引导 (1)做好停车规划:使用锥形筒或铁马将环馆道路和地面停车场进行划分,便于车辆有序进出,减少高峰阶段的车辆迎面碰撞或拥堵。 (2)做好车辆分时分类引导:根据展会活动进馆会要求,管好展会红线内外围交通,将停车场和环馆道路分区、分段交通管制,按照时间节点做好车辆管控,引导货运车辆、社会车辆、贵宾车辆、工作车辆分类、分区停放。 (3)协助货车进场引导:引导各类货车(按装卸机械设备、搭建材料区分)分时、分类、分馆进入卸货区。非高峰时段,协助驻场物流指引货运车辆在会展中心道路排队有序进入卸货区。高峰时段或道路拥挤时,协助驻场物流适当延长货车在停车场或周边道路蓄车或临时等待时间。 (4)加强特种车辆进场管控:查验各类特种车辆如吊车、铲车等车辆通行证,已办理特种车辆通行证方可放入,并引导有序从相应的卸货通道进入。 5.2.5及时处置现场突发应急事件 (1)治安防范:建立有效的安全防范体系和巡逻制度。接到警报3分钟内到达现场,对扰乱公共秩序的应第一时间进行事态控制,同时向采购人和公安机关报告,并做好后续处置、处理。 (2)突发处置:及时、合理、有效处置踩踏、维稳、斗殴、盗窃等突发事件,避免事态扩大或人员伤亡。有防范机制、有应急预案,有培训、有演练,做好培训、演练资料的存档。 (3)完善预案:积极参与各类应急培训演练,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时间响应率100%。 (4)主动响应:积极主动响应会展期间提出的其他服务事项或紧急保障任务。主动对接相关部门、加强重要节点任务的跟进,配合相关部门和完成展期保障任务。 (5)如遇重大防疫,按照国家相关最新防疫政策执行。 5.2.6其他要求 人员任职要求:展前,成交人须提前备足现场管理人员及按采购人要求备足临聘秩序维护人员。 (1)项目经理1人,年龄30-45岁周岁,为退伍军人,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类似项目负责人任职经验,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 其他管理人员(班组长)不少于5人,年龄20-55周岁,具有展览会安保服务岗位及大型演艺活动经验,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 (2)安全保卫人员若干名(根据展会布岗标准及现场实际要求安排到位):人员年龄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 (3)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人临时调整工作时间。 5.2.7服务质量标准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保安员装备管理与管理要求》(GA/T1279-2015)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保安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且教导和监督自己的员工配合保安人员的正常工作。 (2)甲方应为乙方设备提供必要的保护措施。当活动遭遇阴雨或高温天气时,甲方应做好防水、防高温措施,例如搭建防雨棚等;乙方租赁设备电源设施不足的。甲方应安排电源接入。如因甲方防雨防高温设施不到位或因接入甲方安排电源导致乙方设备损坏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设备修费用,如无法维修则甲方赔偿乙方设备对应的价款。 (3)甲方有权对保安人员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具体指导。 (4)甲方有权对乙方派往甲方的保安人员进行审核确认。 (5)若甲方提出合同范围外的保安服务要求应至少提前24小时告知乙方,以便于乙方协调安排相关工作。对本条款所涉及的合同范围外的保安服务费用的数额及支付方式,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但甲方应保证合同范围外的保安服务要求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6)甲方应依据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按时将保安服务费用支付给乙方。 (7)凡因甲方本身原因,致使乙方保安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事故,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8)如出现甲方与乙方保安人员因工作发生的各种争执,甲方直接与乙方协商解决,否则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甲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行业准期的规定,甲方应当自行承担因其违反这些规定而造成的损失,并赔偿因甲方违反这些规定而给乙方及乙方的保安人员造成的损失。 6.2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保安人员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在约定的服务区域及时间范围内承担保安责任并应对甲方指定服务区域的人员及其财物等提供安全服务。 (2)乙方应当保证其对甲方提供的服务质量符合合同约定。 (3)乙方负责办理防疫、安检、安保人员出勤活动的保险。 (4)乙方负责保安人员的培训及管理工作。 (5)乙方的保安人员应严格执行甲方的有关规定,但有权对甲方的安全隐患提出改进意见,甲方应认真研究改进并及时排除隐患,因甲方忽视危险隐患而造成 乙方人员或第三人损害的,甲方负全责。 (6)当服务区域内的人员受到威胁时,如遭受人身伤害等,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人员及时采取解救措施,使损失或伤害减至最低。 (7)乙方保安人员在执勤期间,应当着装整齐、精力充沛,并以专业、谦恭、及时的态度果断、迅捷地处理问题,禁止在工作期间处理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8)乙方应当配合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18.2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长沙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11.其他条款 /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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