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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王集镇2023年工业集中区配套消防设施建设工程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东王集镇2023年工业集中区配套消防设施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232112020001002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王集电子产业园建设项目 已由 灌云县行政审批局 以灌行审投资备〔2021〕18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厚景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东王集镇2023年工业集中区配套消防设施建设工程(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灌云县闽江西路北侧、振兴南路东侧、玉龙路西侧、漓江路南侧。
2.1.2项目规模:东王集镇2023年工业集中区配套消防设施建设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1.3招标控制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2元(高于该最高投标限价否决其投标)
2.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1.5工程质量标准及等级:质量要求执行国家及相关部门现行验收规范,等级为合格 ;                 
2.2招标范围:东王集镇2023年工业集中区配套消防设施建设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
3.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自2021年 4 月 1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2022年 4 月 1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保证金情形的;
? 自2023年 1 月 1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文件投标截止前,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连建管函【2021】202号文、连建发【2021】338号文执行。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市场不良行为界定: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2)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苏建招办【2022】2号文。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在本单位连续缴纳6个月(2022年9月-2023年2月)的社保明细证明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拆)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不接受其他被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
(4)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1】3 号、苏清办【2021】2号、苏清办【2021】5号、苏清办【2022】17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执行最新文件苏建规【2020】1号文规定,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
(6)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 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拆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21]336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连建发[2021]338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
(7)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
(8)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9)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 号文、苏建招办〔2022〕2 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10)资格审查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4月11日至2023年4月17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 0 元,售后不退。
4.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 :2022年 4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
1、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2、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提供以下有效的且是最新的(若启用电子资质证书、电子证照的必须提供):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5)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
(6)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缴纳近6 个月(2022 年9月至 2023年2月)的社会保险连续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原件备查);
(7)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8)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9)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通知书(如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
(1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提供的资料中第1-6项以从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7-9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第10项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 评标方法
7.1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依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
7.1.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不超过 20 家时符合入围条件的投标人全部入围,超过 20 家时(不含 20 家),采用以下两种评标入围方式,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以下两种方式中的其中一种方法。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 值为 10%、 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 值为 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 和 G2 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 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 15 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 15 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 值为 10%、 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 值为 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 和 G2 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的 7 家和平均值以下8 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入不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评标结束后,除确认评委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而改变。
 
7.2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扣0.6分,每高1%的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
Q2=l-Ql,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8%~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本工程K2值取为90%。
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及苏建招办【2019】2号文: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1.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8.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 45000.00元)(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付款方式
(1)开工令发出且承包人提供发包人认可的预付款保函后15日内,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的10%为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80%;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至审定价的97%;余款3%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无息)。
(2)每次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必须提供符合税法的正规发票,否则迟延付款的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厚景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东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灌云县东王集镇人民政府院内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学院路8号           
邮    编:222200                           邮    编:22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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