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妇保健院门卫室出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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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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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霍山县妇保健院门卫室出租公告
一、项目概况
根据霍山县妇幼保健院2023年4月10日院长办公会议精神,经霍山县国资办及县卫健委批准同意,将霍山县妇幼保健院北门东侧门卫室占地面积约40平方米,用于婚登辅助用房(为婚姻登记照相提供便利服务)进行租赁,底价为1万元/年(以最高报价成交),租赁期为三年。承租方必须取得合法的营业资格,租赁期间的水电费用和其它装修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装修不得破坏房屋主体建筑结构、建筑体外观,有意者可现场勘察咨询。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擅自将租赁房屋转租、转让给他人使用,否则我院有权收回房屋。
二、项目要求
根据项目概况,现场提供具有合法营业执照资格的原件,复印件及盖有公章的报价单。
三、最低限价及中标方式
本项目最低限价1万元/年,以最高报价者中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4月14日上午10:20分。
2.现场开标时间及地点:2023年4月14日上午10:30分;地点:霍山县妇幼保健院11楼会议室
3.联系人:张荣军、徐瑞丰
联系电话:13705648458、13014020688
一、项目概况
根据霍山县妇幼保健院2023年4月10日院长办公会议精神,经霍山县国资办及县卫健委批准同意,将霍山县妇幼保健院北门东侧门卫室占地面积约40平方米,用于婚登辅助用房(为婚姻登记照相提供便利服务)进行租赁,底价为1万元/年(以最高报价成交),租赁期为三年。承租方必须取得合法的营业资格,租赁期间的水电费用和其它装修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装修不得破坏房屋主体建筑结构、建筑体外观,有意者可现场勘察咨询。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擅自将租赁房屋转租、转让给他人使用,否则我院有权收回房屋。
二、项目要求
根据项目概况,现场提供具有合法营业执照资格的原件,复印件及盖有公章的报价单。
三、最低限价及中标方式
本项目最低限价1万元/年,以最高报价者中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4月14日上午10:20分。
2.现场开标时间及地点:2023年4月14日上午10:30分;地点:霍山县妇幼保健院11楼会议室
3.联系人:张荣军、徐瑞丰
联系电话:13705648458、13014020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