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心D地块南(三期)配电工程总承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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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浙江 | 城市 | 金华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溪心D地块南(三期)配电工程总承包 | |
采购单位 | 永康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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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心地块南(三期)配电工程总承包项目
(招标编号:BDZB(WB)2023-026)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金华市
一、招标条件
本溪心D地块南(三期)配电工程总承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永康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溪心D地块南(三期)配电工程总承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溪心D地块南(三期)配电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
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2023年04月18日 08时45分到2023年04月25日 16时30分
获取方式:详见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0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金华八达集团有限公司鹿田分公司(浙江省金华市解放西路500
号二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金华八达集团有限公司鹿田分公司(浙江省金华市解放西路500
号二楼开标室)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康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永康市金城路19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米
招标代理机构:金华八达集团有限公司鹿田分公司
地 址: 金华市解放西路500号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米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幼公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溪心D地块南(三期)配电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编号:BDZB(WB)
2023-
026。项目招标人为永康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现己具备招标条件,招
标人委托金华八达集团有限公司鹿田分公司,采用公开报名资格后审的方式就
溪心D地块南(三期)配电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该项目为溪心D地块南(三期)配电工程总承包项目,
工程规模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溪心D地块南(三期)安置区4变区域(部分)、6
#变及9#变区域进行设计,房屋共总计43户,按每户30kW设计;本次计划新建环网
箱1座,新装2台800kVA欧变(新建欧变基础3台,为6#变、7#变和9#变,7#变为预
留位置)。
配变高压电源:
(1)、溪心D地块南(三期)安置区块新建环网箱1座,环网箱每段母线采用两
进四出+DTU;电源丛1OKV溪西456B开闭所接入;开闭所供6#变~9#变用电。
(2)、低压出线方式采用YJV-0.6/1-
4电缆出至墙装式电缆分接箱,各幢房之间采用电缆串接,低压电缆管道预埋CPV
C管,为方便以后电缆改造,管道部分至少多预埋1孔;户联线部分采用塑料铜芯
线(BVR)从电缆分接箱引出后沿房屋后墙穿PVC管敷设。
改造工程量:本工程新增环网箱1座;新增ZC-YJV22-8.7/15-
3×400高压电缆0.222千米;新增800kVA欧变2台;新增ZC-YJV22-8.7/15-
3×70高压电缆0.199千米;新增电缆分接箱8只,户联线过路箱43只,JL
1S计量箱43只;新增ZC-YJV-0.6/1-4×240低压电缆0.275千米,ZC-YJV-0.6/1-
4×150低压电缆0.83千米;新增BVR-95布电线1.822千米,BVR
50布电线0.456千米,BVR-25布电线0.516千米,BVR
16布电线0.129千米;新增φ175-CPVC电缆保护管0.276千米,φ100
CPVC电缆保护管2.749千米;新建电缆井16口,新建欧变基础3座。
工程地貌:土质为坚土30%,岩石70%,汽车运距10公里,人力运距0.1公里。
2.2工程地点:溪心D地块南(三期)安置区块。
2.3招标范围:
溪心D地块南(三期)配电工程总承包项目承包范围为:土建部分、环网箱部
分、高压部分、低压部分及新装9#变工程。(具体规模以经电力、规划、建设等主
管部门批准设计图纸或供电方案为准)。
2.4工期:按具备施工条件120个工作日。
2.5质量目标:工程设计质量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工程施工质量不低于国
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2.6项目批复概算:410.09万元。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通用资质要求
(1)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1.1.1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为本标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3.1.2专用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
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企业资质,取得电
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施工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开标日前2个自然年内,投标人具有与招标项目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在建
或投产同类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需同时提供该项目的中标
通知书或对应的合同或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近年完成的同类工
程设计项目情况表”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放入投
标文件中)。
(3)对拟派项目班子的要求:①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
师资格且持有安全生产任职资格B
类证,为未担任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职务的本单
位职工;②安全员须持有安全生产任职资格C
类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机电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近三年内至今在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
现场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的公开通报批评。
3.3安全质量要求
自投标截止日前180天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重大人身死亡事故,90天
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人身死亡事故。自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未发生因施
工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6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1
年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特大质量事故。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请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到金华八达集团有限公司鹿田分公司现
场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4月18日至4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8:45~11:30,
下午14:00~16:30,贵单位到金华八达集团有限公司鹿田分公司(浙江省金华市
解放西路500号金华八达集团有限公司鹿田分公司一楼对外窗口)获取招标文件
并在获取招标文件前将报名费100元人民币汇至:
(1)金华八达集团有限公司鹿田分公司
(2)开户行:金华市建行营业部建行金华分行营业部(网银)
(3)银行帐号:3300 1676 7350 5303 7525
汇款摘要:BDZB(WB)2023-026报名费。
电话:0579-81233908 传真:0579-81233908 联系人:吴女士
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
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资格要求需提供的承诺书,作为招标资料存档
;须由被授权人本人携相关资料购买招标文件,主办单位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转委
托及代购。
五、截标、开、评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必须于2023年5月1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之前
送交到金华八达集团有限公司鹿田分公司(浙江省金华市解放西路500号二楼开
标室),逾期提交和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
式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5月10日9点30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康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金华八达集团有限公司鹿田分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0579-81238273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
期和地点、投标、开标时间等事宜。
金华八达集团有限公司鹿田分公司
2023年4月
用章声明
我公司授权使用“金华八达集团有限公司鹿田分公司招
投标专用章”,用于招投标业务范围内的各类业务。
金华八达集团有限公司鹿田分公司招投标专用章
金华八达集团有限公冠鹿田分公司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