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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海口航标处“海巡172”船2023年度修理竞争性磋商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海巡172”船2023年度修理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埠岛中央半岛壹湾汇A座923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8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GJHN2023-0401
项目名称:“海巡172”船2023年度修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9.0495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9.0495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副本”;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副本”;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以上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1.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9月份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记录(以银行付款凭证或完税证明为准),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应缴纳情况提供,不能提供的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是零报税的,应提供由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或2022年9月份至今任意三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4近三年内参加过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原件、供应商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
1.5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约能力承诺函原件)
1.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
2.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存在与本项目其他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记录。(可提供承诺函,也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承诺函详见磋商文件格式)。
注: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其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按投标无效处理。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政策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8日  至 2023年04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埠岛中央半岛壹湾汇A座923房
方式:现场报名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及受托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本人获取采购文件的),以上资料收加盖公章复印件,供应商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必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错误信息给供应商的响应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8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海秀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1号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28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海秀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1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海巡172”船2023年度修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埠岛中央半岛壹湾汇A座923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 4月28日8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预算、期限、数量及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海巡172”船2023年度修理2、采购编号:ZGJHN2023-0401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备注:超出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5、最高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历天
7、采购需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交相关证明资料)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副本”;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副本”;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以上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1.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9月份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记录(以银行付款凭证或完税证明为准),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应缴纳情况提供,不能提供的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是零报税的,应提供由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或2022年9月份至今任意三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4近三年内参加过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原件、供应商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
1.5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约能力承诺函原件)
1.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
2.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存在与本项目其他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记录。(可提供承诺函,也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承诺函详见磋商文件格式)。
注: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其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按投标无效处理。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政策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标书时间:2023年4月18日上午8:30至2023年4月24日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标书获取地址:新埠岛中央半岛壹湾汇A座923房
3、标书售价:人民币¥:300.00元/份(报名时缴纳,未缴纳标书费用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元(提交保证金时须注明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
4、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2023年4月28日8:30前(北京时间);
5、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及受托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本人获取采购文件的),以上资料收加盖公章复印件,供应商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必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错误信息给供应商的响应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4月28日8:30(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2、开标时间:2023年4月28日8:3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海口市海秀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1号开标室;
六、公告发布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交通运输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海口航标处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173号
2、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    址:新埠岛中央半岛壹湾汇A座923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交通运输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海口航标处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173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埠岛中央半岛壹湾汇A座923            
联系方式:李工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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