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县人民检察院广宁县人民检察院激光打印机直接订购采购合同验收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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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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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合同编号
HT-2021-01133188 二、合同名称
广宁县人民检察院激光打印机直接订购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DD-2021-476691 四、项目名称
广宁县人民检察院采购订单 五、合同主体
采 购 人(甲方):广宁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县南街街道城西开发区检察院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供应商(乙方):广宁合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县南街街道城西开发区玉器商业街一排6号商铺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六、合同主要信息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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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激光打印机 | 1(台) | 9,999.00 | 9,999.00 |
合同金额: 9,999.00元,大写金额(¥):玖仟玖佰玖拾玖元整 七、验收日期
2021年12月31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李瑜、黄秀芳 九、验收意见
同意验收 十、其他补充事宜
无
广宁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0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