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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中央空调系统改造项目成交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中央空调系统改造项目成交 (招标编号:0635-2309N0162)
本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中央空调系统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编号:0635-2309N0162),确定001 第1包:的中标人如下:
一、中标人信息:
001第1包
中标人 中标价格
新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118.512万元(人民币)

二、其他公告内容
 
 
一、项目编号:0635-2309N0162(招标文件编号:0635-2309N0162)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中央空调系统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新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656号7号楼23层2313号
中标(成交)金额:118.512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新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变频模块式风冷冷(热)水机组 
   格力 
   LSQWRF130VM/NaB1 
   10 
   91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秀全、沈志平、李长增、于善启、登录即可免费查看(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922144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7、经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以质疑书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地址:郑州市丰产路122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商都路与黄河南路交叉口财信大厦14-15层            
联系方式:杨璠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地址:郑州市丰产路122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商都路与黄河南路交叉口财信大厦14-15层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jdgjzb009@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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