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宣城市邮路外包集中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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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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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宣城市邮路外包集中采购(招标编号:GN2023-07-1011)进行招标。本项目于2023年4月6日下午14时30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由公开招标转磋商,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宣城市邮路外包集中采购;
2、招标编号:GN2023-07-1011;
3、主要内容:宣城市邮路外包集中采购,本项目共计3个标包。
4、成交候选人情况:
02标包:
第一成交候选人:宣城市交投汽运有限公司
第二成交候选人:宣城市涵蕊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03标包:
第一成交候选人:宣城市佳诚道路运输有限公司
第二成交候选人:上海长快物流有限公司
公示期:自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20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应急客服电话:0551-62220153(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应优先拨打异议接收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本公示发布媒介: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 www.youzhicai.com)上同步发布。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成交候选人公示即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依据。
特此公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7日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宣城市邮路外包集中采购;
2、招标编号:GN2023-07-1011;
3、主要内容:宣城市邮路外包集中采购,本项目共计3个标包。
4、成交候选人情况:
02标包:
第一成交候选人:宣城市交投汽运有限公司
第二成交候选人:宣城市涵蕊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03标包:
第一成交候选人:宣城市佳诚道路运输有限公司
第二成交候选人:上海长快物流有限公司
公示期:自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20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应急客服电话:0551-62220153(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应优先拨打异议接收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本公示发布媒介: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 www.youzhicai.com)上同步发布。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成交候选人公示即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依据。
特此公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