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成交项目 >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凤岗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项目中标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凤岗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项目中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编号:MB2D021161676360235624(招标文件编号:MB2D021161676360235624)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凤岗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东莞市铨丰贸易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凤深大道35号101室
包组或产品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凤岗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
下浮率(%):10.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东莞市铨丰贸易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凤岗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凤岗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书中的服务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如服务期满后采购金额未达到合同总额,合同自动终止;或采购金额(补充协议金额)达到合同(补充协议)总额后服务期未满,合同亦自动终止。      1、各类食材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各类食材采购内容要求”。
2、采购人根据中标人的食品配送情况进行评价,对质量屡次不合格的,将出具书面通知函以邮寄方式送达中标人,中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的将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军、赵艳、张彩华、王海旭、张敏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按服务招标计算。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18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鸿福路93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正德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西平社区下手新村一巷17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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