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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0连霍高速扩容改造工程(青城段)拆迁还建项目勘察、设计(重新招标)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G30连霍高速扩容改造工程(青城段)拆迁还建项目勘察、设计
(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G30连霍高速扩容改造工程(青城段)拆迁还建项目已由榆中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榆发改【2023】2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榆中县青城镇人民政府,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单位:榆中县青城镇人民政府
2、项目名称:G30连霍高速扩容改造工程(青城段)拆迁还建项目勘察、设计(重新招标)
3、建设地点:位于榆中县青城镇。
4、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位于榆中县青城镇,项目用地划分为三个地块,总用地面积 29948.57 平方米(合 44.92 亩),共新建62套还建房,总建筑面积 10463.74平方米。其中: 地块一位于榆中县青城镇边墙路以南 (青城镇停车场对面),用地面积 15106.73 平方米,新建 32 套还建房,建筑面积 5621.24 平方米,地块二位于榆中县青城镇上坪村二社湾湾地,用地面积 12201.93 平方米,新建24 套还建房,建筑面积 3945.20 平方米,地块三位于榆中县青城镇苇茨湾村,用地面积2639.91平方米,新建6套还建房,建筑面积 897.30平方米。该项目还建房户型包括100平方米户型(13套)、150平方米户型(22 套)、200平方米户型(21套)及250平方米户型 (6套)。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 62 套还建房及小区道路、管网、景观、公共活动空间和配套基础设施等。
5、标段划分:共两个标段。一标段:勘察;二标段:设计;
6、服务周期:
勘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5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6月13日。
设计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5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6月13日。
7、招标范围:
一标段:本项目涉及到的所有工程的地质勘察(详勘、编制勘察报告、提供成果文件、并协助建设单位完成相关审批及后续配合工作);
二标段: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包括取得初步设计评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施工招标配合服务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招标图纸、设计概算及其他资料等内容,施工图纸必须达到清单编制及评审要求)。
8、估算总投资:约6282.01万元。
9、资金来源:G30连霍高速扩容改造工程(青城段)拆迁还建项目专项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勘察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和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3、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03月01日至今)具有同类工程(建筑工程)勘察业绩(以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理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依据);
4、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持有效资格证书,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出具的2022年10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8年至2020年度或者2019年至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如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投标人自成立年度至今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6、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7、省外企业中标后需按甘建服【2020】272号文有关要求办理进甘信息登记;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设计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执业资格证,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3、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03月01日至今)具有同类工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以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理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依据);
4、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持有效资格证书,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出具的2022年10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8年至2020年度或者2019年至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如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投标人自成立年度至今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6、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7、省外企业中标后需按甘建服【2020】272号文有关要求办理进甘信息登记;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4月17日至 2023年4月22日
   2、获取地点: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通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需要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请点击“我要投标”按钮(http://lzggzyjy.lanzhou.gov.cn/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本项目后续工作。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5月8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兰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端口在线上传电子投标文件(.SGEF 格式一份、.CZR 格式一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应与招标文件一致,上传通道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24 小时开启)。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
1、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甘肃交易通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请各投标人选择相应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
2、关于原件要求的说明: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编入投标文件,投标人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递交原件备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zggzyjy.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联系方式
接收异议方式:书面形式
联系部门:榆中县青城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接收投诉的方式:书面形式 
联系部门:榆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梁主任 
联系电话:0931-5235777
 
招标人:榆中县青城镇人民政府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青城镇青城街26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571号加莱印象写字楼6楼618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督单位:榆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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