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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江城区段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梅江城区段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一期)EPC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3-1254]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投标申请人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1唐立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不通过施工项目负责人专业不符合招标文件中第1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资格审查不通过
2(主)河南固川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成)万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3(主)广东恒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西城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4(主)广州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成)广东诚实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通过
5(主)中益诚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中誉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通过
6(主)广州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广东鸿宇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通过
7(主)梅州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广东智铭设计有限公司通过
8(主)广东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成)广东新广厦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通过
9(主)广东铭扬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核工业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通过
10(主)浙江乔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中土大地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通过
11(主)广州市第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江分局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梅州市梅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53-2196999 联系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江南裕安路18号
招标人名称: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江分局 日期:2023年04月18日 附件:资格审查结果公示.pdf
资格审查情况报告(无专家名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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