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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美村自然中心租赁成交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编号:FJHK(TP)招001号(招标文件编号:FJHK(TP)招001号)
二、项目名称:湖美村自然中心租赁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大雅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凤湖路81号1号楼208室
中标(成交)金额:25.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福建大雅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湖美村自然中心租赁      村内原鳗鱼场、旧电厂租赁使用红线范围见附件      1、租赁期时间为十年,到期后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优先五年续约权(租赁启始日:自场地内满足自来水及强弱电使用标准开始、场地租赁范围见红线图)。
2、村内原鳗鱼场、旧电厂租赁使用红线范围见附件。
3、自然中心建筑主体或装修工程因质量问题损坏,甲方负责维修保养。
4、甲方协助乙方做好地方与政府关系及项目申报的沟通协调工作。
5、乙方在湖美村招募举办的活动、甲方沟通协调当地草坪场地、餐食、农产品的定价及落地。(草坪的使用定价、餐食定价、农产品定价)。
6、甲方协调落实每年村内场地保险。  
   租赁期时间为十年      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管小健、倪伟勋、陈 沂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2002]服610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即计价格[2002]l980号收费标准)60% 的收取;不足3000按3000元收取。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清市城头镇湖美村民委员会     
地址:福清市城头镇湖美村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浩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清市音西街道音西建材城7楼703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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