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十二五期间城市管理视频监控系统运维服务中标结果公告[2023]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基本信息
省份 | 安徽 | 城市 | 合肥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巢湖市十二五期间城市管理视频监控系统运维服务 | |
采购单位 | 巢湖市公安局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方式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巢湖市十二五期间城市管理视频监控系统运维服务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3AMMFZ00031
二、项目名称:巢湖市十二五期间城市管理视频监控系统运维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3号13层东塔13层1308室
中标(成交)金额:伍佰伍拾万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金平、张胜祥、刘军、袁传国、项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 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合肥市物价局(合价服[2009]216号)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伍万零贰佰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 )向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巢湖市半汤路51#,联系人:李平峰,联系电话:13675653939。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巢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巢湖市公安局
地址:合肥市巢湖市半汤路名仕嘉苑西侧约140米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巢湖市半汤路51号
联系方式:136756539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正文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操作手册-投标人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专家评委认可的业绩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一、项目编号:2023AMMFZ00031
二、项目名称:巢湖市十二五期间城市管理视频监控系统运维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3号13层东塔13层1308室
中标(成交)金额:伍佰伍拾万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巢湖市十二五期间城市管理视频监控系统运维服务 服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中的服务范围要求。包括软件运维、硬件运维、备品备件、网络租赁、设备取电等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中的服务要求。包含投入必要的人车物,提供24小时运维响应,通过日常巡检、驻点服务、故障处理、设备更换、应急保障等方式确保巢湖市城市管理视频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接报故障报修后,能及时处理,不发生因系统硬件或平台故障长时间影响各类业务的开展;根据运维工作进展,根据运维工作进展,进行硬件维护,对超过质保期的故障摄像机进行更换等。 服务期限:满足招标文件中的服务时间要求。合同签订日起1年,提供7x24小时的全方位设备及天网点位运维服务。根据本次服务期限要求,提供满足要求的1+X年(X≤2)服务,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中的服务标准要求。按照《安徽省省级政务信息化系统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国家标准委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定义和范围》国家标准草案的通知(国标委工二联〔2017〕98号),皖数资函〔2022〕85号《安徽省数据资源管理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3年度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计划的通知》的要求,以及巢湖市天网系统的相关管理规定及服务标准执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金平、张胜祥、刘军、袁传国、项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 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合肥市物价局(合价服[2009]216号)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伍万零贰佰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 )向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巢湖市半汤路51#,联系人:李平峰,联系电话:13675653939。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巢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巢湖市公安局
地址:合肥市巢湖市半汤路名仕嘉苑西侧约140米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巢湖市半汤路51号
联系方式:136756539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正文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操作手册-投标人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专家评委认可的业绩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