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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绿保服务发展有限公司长江流域(随州高新区段)生态环境保护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齐星公司段)场平工程竞争性磋商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长江流域(随州高新区段)生态环境保护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齐星公司段)场平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曾都区南郊朱家湾还建房1栋1单元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0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JLSZ-202304-17-04
项目名称:长江流域(随州高新区段)生态环境保护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齐星公司段)场平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5.51284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35.51284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共分2个标包,包1渣土运输;包2机械设备租赁,采购内容见下表:
包号
标包名称
项目内容
暂估工程量
单价最高限价
总价最高限价(万元)
包1
渣土运输
土方运输
157370m³
15.32元/m³
241.09084(含税价)
包2
机械设备
租赁
机械设备
租赁
157370m³
6元/m³
94.422(含税价)

 
 
        表中工程量数量均为暂估数量,结算时以实际工程量为准。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开工时间:具体以甲方通知的开工时间为准;完工时间:具体以甲方进度计划完工时间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同时供应商应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如是监狱企业或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是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没有处于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时间内; (2)包1供应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随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颁发的《随州市城市建筑垃圾收集、运输许可证》;(3)包2供应商应具有保证项目运行的机械设备证明(提供机械设备的购买凭证或租赁合同);(4)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5)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1月至今任何一个月份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6)供应商信用记录须符合政府采购活动的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有关要求执行),须提供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 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查询截图(以磋商评审时查询结果为准);(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9)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0日  至 2023年04月26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曾都区南郊朱家湾还建房1栋1单元3楼
方式:现场获取,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时间内,请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如下:(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详见附件1下载)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下载)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3)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时,须携带按要求填写内容完整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采购项目报名表(详见附件3、4下载)。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曾都区南郊朱家湾还建房1栋1单元3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0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曾都区南郊朱家湾还建房1栋1单元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属非政府采购项目,其采购招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3、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代表,须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递交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递交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5、增值税税率:9%。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随州市绿保服务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随州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二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和金磊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随州分公司            
地 址:曾都区南郊朱家湾还建房1栋1单元3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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