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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通州区金新街道正场村正通路西段环境及道路提升及2组、21组、29组农路建设及网红打卡点改造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南通市通州区金新街道正场村正通路西段环境及道路提升及2组、21组、29组农路建设及网红打卡点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南通市通州区金新街道正场村正通路西段环境及道路提升及2组、21组、29组农路建设及网红打卡点改造工程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通州区金新街道正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建设资金来自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通州区正场村。
 2.1.2招标范围:南通市通州区金新街道正场村正通路西段环境及道路提升及2组、21组、29组农路建设及网红打卡点改造工程,施工投资额约63.464986万元,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约63.464986万元。
2.1.4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合格。(质保期:两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建造师必须具备安全考核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自 2020年5月 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2020年5月 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2020年5月 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6 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4月23日至2023年5月9日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直接下载
4.3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
4.4投标保证金数额为陆仟元整(现金方式提交);
4.5本项目招标代理费2000元,由中标单位中标后支付。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5月9日9时30分。
5.2投标地点:金新街道办事处(朝霞路369号)桑夏软件园2号楼一楼大厅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特别提醒: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市通州区金新街道正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
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通市通州区金新街道正场村
地  址:
南通市崇川区外环东路80号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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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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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18068003528    0513-8610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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